2016年度灌南县农业委员会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农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农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种植业园艺业等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农业产业政策,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3、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实施农业重点产业带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制定农业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6、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拟订农业科教、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政策。
7、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研究提出现代农业发展指标并组织考核,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8、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的有关工作。
9、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利用外资、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公开的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本级及下属灌南县农业推广中心、能源办、蔬菜办、农广校、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心共计 8 家单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粮食生产再创新高。农业部门数据,全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131.5万亩,平均亩产523.7公斤,总产68.87万吨,分别较上年增7.8公斤、1.08万吨。大力实施粮食高产创建工程,落实粮食高产万亩示范片26个,完成市目标任务的162.5%。建立省部级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26个,其中小麦11个,水稻15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62.5%。小麦攻关田亩产达728公斤,刷新全省小麦单产最高纪录,连续四年全省第一;水稻攻关田亩产达890公斤,全省第一。
二是高效设施农业稳步发展。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1.1万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新增设施葡萄2060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创建市级特色产业基地2个,创建李集大杨蔬菜、田楼葡萄等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4个,发展李集大杨千亩设施园艺、新安镇郝圩食用菌基地2个。试验示范种植紫玉淮山药100亩,开展新型栽培技术试验示范,提高生产效益,促进传统产业发展。以现代农业园区为依托,省级“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扩展至1.31万亩。
三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张店、北陈集、汤沟等地建立青刀豆生产出口基地2000亩;建立50亩双孢蘑菇生产加工基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新增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个、市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1个。积极培育销售超亿元龙头企业,连云港瑞升食用菌有限公司新建菌渣生产草菇、双孢菇等工厂化车间10000平方米,1-11月份实现销售额达1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香如食用菌成功实现上市。创建市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3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总投资5000万元的江苏万年达设施葡萄采摘示范基地400亩,已完成土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以葡萄采摘为主题的休闲农业与示范园区。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新增“三品”品牌38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8.6%。
四是生态循环农业持续向好。大力推进夏季秸秆综合利用,积极组织,加强调配,打造沂河淌10万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示范区,夏季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5%。新建大型沼气发电工程2处、有机肥处理中心1处、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7处。在江苏天兆实业开展沼液、沼渣循环利用试验示范,完成1处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有效解决了养殖企业沼气工程使用后每年产生的大量沼液沼渣的出路问题,实现农村沼气工程最大的生态社会效益。
五是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大力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先后举办葡萄种植、农资营销员、电子商务等培训班共8期,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和植保三新工程组织农作物植保员培训班11期,组织地方性职业农民培训24期,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3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7%,培育科技示范户1000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着力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新建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点1个,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60%,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3530.88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092.86 万元,减少 23.64 %。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本单位项目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 3530.88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3530.88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 1092.86 万元,减少 23.64 %。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 0 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总计 3530.88 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218.12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五险的缴纳。与上年相比减少 60.51 万元,减少 21.72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存在退休与调走人员。
2.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 105.93 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秸秆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25.93 万元,增长 32.4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此类项目资金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 30 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综合示范区。与上年相比减少 18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5.71%,主要原因是该项目2016年度资金减少。
4.农林水支出 3095.69 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示范、推广、执法监管、监督等农业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92.69万元,减少22.38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5.结余分配 0 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 3530.8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0.88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 3530.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56.94 万元,占 32.77 %;项目支出 2373.94 万元,占 67.23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530.88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1092.86万元,减少23.64%。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本单位项目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灌南县农业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3530.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092.86 万元,减少 23.64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725.91万元,支出决算为 3530.8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04.5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调整,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一)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8)
1.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事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1-2080305)。年初预算为212.97万元,支出决算 208.68 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2080501)。年初预算为9.51万元,支出决算 9.44 万元。
(二)节能环保支出(211)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21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19901)年初没有预算,支出决算 105.93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2016年新增该项目(追加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主体项目补助和追加2015年夏季秸秆离田奖补资金)。
(三)城乡社区支出(212)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资金(21211)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 30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213)
农业(21301)行政运行(2130101)年初预算为141.27,支出决算14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8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事业运行(2130104)年初预算为55.26万元,支出决算5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年初预算为614万元,支出决算137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2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工资调整,追加当年的预算,2015年项目增加(新增苏财农2015年22号农业科技推广项目、苏财农2016年104号中央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等);病虫害控制(2130108)年初预算为51万元,支出决算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12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新增2015年222号提前下达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和2016年28号2016年第一批农业专项资金;执法监管(2130110)年初预算为224.14万元,支出决算24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0.3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130111)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对外交流与合作(2130114)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1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防灾救灾(2130119)年初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519.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此类项目(苏财农2015年198号提前下达中央农业专项);农业结构调整补贴(2130121)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30124)年初预算为8.32万元,支出决算389.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此类项目经费不足,新增加此类项目经费(苏财农2015年222号下达2016年现代农业引导资金);农村公益事业(2130126)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130135)年初预算为31.38万元,支出决算67.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此类项目(苏财农2015年39号耕地质量建设);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年初预算为77.04万元,支出决算9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9.2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新增追加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第三方核查经费。
(四)社会保障支出(221)
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年初预算为79.02万元,支出决算81.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56.9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92.8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64.0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灌南县农业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500.88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916.46 万元,减少 20.75 %。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灌南县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695.91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00.8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06.4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预算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56.94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92.8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64.0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5.1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公务接待费支出 2.4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5.11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15.11 万元,完成预算的 75.56 %,比上年决算增加 2.77 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下乡次数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规范使用公车,节省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出差及农业基地下乡交通费,公车的运行检修维护。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4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43 万元,完成预算的 25.58 %,比上年决算减少 5.12 万元,主要原因为节省开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省开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招商引资、外省市参观学习、部省市相关部门来灌指导检查工作及本单位各部门加班餐费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35 批次, 780 人次。主要为接待招商引资、外省市参观学习、部省市相关部门来灌指导检查工作及本单位各部门加班餐费。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1.68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68 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农民培训项目,单位召开会议;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农民培训项目,单位召开会议。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28 个,参加会议 270 人次。主要为召开农业部门培训部署会议。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11.96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11.96 万元,主要原因为农民培训与补助项目;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培训与补助项目。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75 个,组织培训 610 人次。主要为农民培训与补助项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3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3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212)_农业土地开发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11)支出决算 30 万元,主要是用于建设农业示范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57 万元,比2015年减少122.67万。主要原因是:规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节省开支,并2015年核算方式变更。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5.6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5.6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农林水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upload/201803/06/40170294203949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