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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0143092872/2017-00039 信息分类: 其他,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7-09-01
文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2016年度灌南县人社局决算公开情况说明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 主要职能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 人社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 收入决算表三、 支出决算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

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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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灌南县人社局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人社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人社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群体就业工作,并建立面向全县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负责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五大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续等。

(五)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和竞争上岗;实施人才引进、招录、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引进国外智力及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县。

(六)负责执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实施全县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调任转任、考核奖惩、培训任用、辞职辞退、行为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八)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全县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维稳,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了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灌南县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灌南县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灌南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灌南县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灌南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灌南县劳动监察大队、灌南县机关事业保险管理处、灌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灌南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灌南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灌南县职业技术培训就业指导中心、灌南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构成13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16年,共承担市、县目标76项,其中,市政府下达民生幸福工程指标1项,《政府工作报告》7项;市人社局下达57项;县政府下达11项;全部按序时或超额完成。全年完成新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907人,完成率122.01%;完成五险征缴收入6.06亿元,比去年增收1.5亿元,超额完成市局下达4.73亿元的目标任务。完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征收1.12亿元,征缴率100%;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0.4万人,完成率99 %,征收保费6770 万元,完成率104%;全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为100%。

全年完成新增城镇就业10600人,完成率106%;外出人员返乡回流10800人,完成率108%;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11000人,完成110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控制在2.9%目标以内;共引进临床医学、医药化工、食用菌、环境检测与治理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216人,完成率108%;高技能人才培育940人,完成率134.29%;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4622 人,完成率107.49%;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达11000余人。

一、多措并举抓就业,创业带就业步伐进一步加快。

一是创新服务企业用工方式。先后举办企业用工新春招聘会高层次专业技术暨管理型人才供需新春招聘会就业帮扶真情相助残疾人招聘会、首场高校毕业生招聘会6场大型就业服务专项活动,43场周五常规招聘活动,并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和小区电子屏、短信、微信等平台,共发布用工信息1300余条、发布招聘短信1.4万余条,千方百计为各类群体就业提供就业机会;组织开展外出返乡创业人员迎新春座谈会、灌南在外企业家回乡联谊会、庆新春、送岗位等招聘洽谈会,积极为园区企业招工服务。二是大力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提高企业吸纳就业的积极性,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先后组织赴苏州、常州、上海等地举办灌河之恋灌南籍在外人士座谈会,鼓励激发在外工作、创业的灌南籍人员能够了解家乡、宣传家乡、推介家乡,引导他们返乡创业,反哺家乡。三是加快推动创业带就业步伐。立足县情,积极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功举办灌南县首届青年创业大赛 定期开办创业沙龙活动,不断激发青年创业热情,带动更多群体走向自主创业之路;开展真情助推创业,建设美好灌南优惠政策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台、灌南日报、人社门户网站、出租车LED滚动屏等多形式宣传我县创业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做到应贷尽贷等,在全县上下营造想创业、敢创业、创成业的浓烈氛围。全年共为357名创业人员办理创业小额担保贷款3963万元;不断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创业典型培育工作,积极营造以点带面的创业氛围,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成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培植县中小企业创业园、县现代农业示范区菌菇创业园、孟兴庄镇木材加工产业园、居丰园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共10家县级创业示范基地,培育创业典型300余名,带动就业5939人。四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围绕全县产业发展需求,拓展订单式定向式等就业培训新领域,创新校企合作产学结合运行模式,大力推进紧缺型实用型技能人才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积极开展化工、营养配餐员、食用菌园艺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等专业培训,为企业培养大量技能人才。同时,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留守妇女、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常态化开展爱心就业四免费技能培训服务。全年共开226班次,培训6000余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182场次,鉴定人员6800人,合格人员5000人。发放获证奖补政策补贴资金370余万元。

二、千方百计抓增收,社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一是重抓社保扩面征缴。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契机,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全民参保氛围。同时,积极解决个体药店等边缘人群、建筑业从业人员、新办个体企业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失地农民等特殊群体参保问题,有力推进参保人群全覆盖。强化稽核机制,对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依规稽核,变突击稽核为常规稽核,逐步在全县彻底清理零参保企业,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二是提升社会化待遇发放水平。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稽核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20547人,稽核享受定期救济费人员1140人,及时调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全县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增补发基本养老金1475万元和2093万元。全年为16937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3.55亿元;为4767名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3亿元;为9.92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1.55亿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三是优化社保服务手段。积极落实社会保险费利好政策,努力为企业减负,通过降低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率,全年共为全县各类企业削减用工成本达1500万元,使企业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全力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至淮安、南京等地就诊医疗费用已经实现持卡联网结算。同时,对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符合条件的,在居住地实现适时结算医疗费用。

三、补量提质抓引培,人才招引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突出引进紧缺急需型人才充分发挥校、企合作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强化园区规模企业和省内外高校有效对接,组织江苏迪安化工、江苏裕灌现代农业科技等10余家公司先后在西安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山东大学等20余所省外高校现场招聘;组团赴北京参加江苏省第23届精英人才对接峰会,精准招引高层次精英人才,组织汤沟两相和、力源电气、皇马农化、万年达集团等40余家单位参加全省高校毕业生公益供需洽谈会等20余场次,积极引进化工、制药工程、食品科学、环境科学、农产品质量与食物安全等紧缺急需型人才。

二是严抓人才公开招聘程序。严格执行招聘程序阳光化 招聘重点专业化 招聘方式多样化 会同卫计委对接徐州医科大学建立人才工作服务站,提高人才资源集聚实效。在考试组织上,严格按规范操作,并聘请异地专家组建专业化考官队伍,做到招聘程序组织严密、公开公正,所有环节零失误、零差错,实现人事考试安全率100%。全年组织教育、卫计、农委、水务集团、环境污水处理厂等部门开展公开招聘14次,共招录(聘)各类毕业生及技术人才260名,其中招聘硕士研究生5人,本科211人,招录公务员36名;面向全省高校招聘10名省选大学生村官和9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基层,有力优化我县人才结构队伍。三是打造人才宽松环境。完善人才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和服务机制,建立县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定期走访慰问人才,听取建议意见。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强化对高层次人才帮办服务,为30名来灌创新创业人才办理人事档案接转、子女入学等帮办服务事项,为43名高层次人才安排业务进修、骨干培训学习、工作关系接转等服务,真正落实人才政策,做到以事业、感情、环境留人,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四、一着不让抓监管,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定。

一是引导规范企业用工。先后采取集中授课、入企指导等形式,组建联合培训授课组,赴县内园区及区外企业开办企业用工管理能力培训班8场次,培训劳资人员800余人次,对企业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加大工伤预防宣传力度,发放工伤预防宣传手册10000余份,举办工伤预防培训班10余场次,有力帮助企业减少用工风险;开展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评估,免费赠阅《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指南》600余本,并对100户重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帮助企业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劳资矛盾同比下降30%二是加大执法维权力度。重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5项专项检查,帮助追缴兑现工资800余万元,有效处理群体性、突发性案件3件,移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件,主动监察用人单位840户,受理投诉劳动监察举报案件97件,投诉举报案件期限内办结率100%,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示范县创建通过验收;在化工园区建成劳动争议巡回仲裁庭,实现调解仲裁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力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维权,降低维权成本。全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23件,结案率达100%,案件调解率达80%三是着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对话交流机制、利益共享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提高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能力。及时发布2016年度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着力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有效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主动指导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5%,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已超过95%

五、持之以恒抓作风,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狠抓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务实务实再务实,落实落实再落实的作风。年初,局党委与各单位、科室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各自目标、职责和要求。不断强化对工作督查考核,紧盯市县考核指标,定期通报,对已经落实的工作查成效,正在落实的查进度,没有落实的查责任,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提升工作执行力。深入推进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挂钩联系重点企业,靠前服务,印制服务企业联系卡”2000余张,适时为企业提供便利、快捷、高效服务。进一步整合人社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实行亮牌服务,依托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深化政务公开、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等措施,不断提升窗口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在服务中做到敢于担当、耐心细致服务,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化解各类信访427件;强化作风督查,以政令畅通、考勤为重点,着力解决工作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松弛等问题。二是狠抓宏观人事管理。深入推进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考核体系,使我县公务员绩效管理逐步走上常态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和公开招聘的人事配套改革,研究出台了《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上岗指导意见》、《灌南县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解读》,突出对单位规模小,部分人员职称与岗位不配,晋升空间有限,人员形成竞争基数不足等问题的指导。积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优化工资结构,及时调整1.3万名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进一步深化 “岗变薪变”联动,充分发挥薪酬激励效用,牵头开展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补贴发放情况检查。稳妥进行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工资体系分类改革,为吸纳培育优秀司法人员队伍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质量,全年向上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135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197人。完成初定初级222人、中级29人,参加初级考试25人。三是狠抓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不断强化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开展党员干部、执法审批重点岗位、窗口人员的廉洁教育,重视源头防范,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确保人才招录、执法审批、政策资金、社保基金、政府采购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等,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大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社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与此同时,我们扎实推进党组织建设,工会组织、依法行政、计划生育、信息宣传、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也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呈现齐头并进、提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市局督查考核的13项主要业务工作中,有12项处于领先位次,荣获5个单项第一,首次成为全市人社系统综合考评第一名;连续两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软环境建设十佳单位,县社保征缴中心荣获全县十佳服务窗口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二部分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27319.3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778.41 万元,增长87.88%。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其中:

(一)收入总计 27319.3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27319.3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2778.41万元,增长87.88 %。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7319.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4.52万元,减少93.87%。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专项经费转入人才流动办公室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本年收入合计273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19.3 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经营收入 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本年支出合计273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7227.37万元,占99.66 %;项目支出 91.93万元,占 0.34 %;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27319.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778.41 万元,增长87.88%。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人社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27319.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778.41万元,增长 87.88 %。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

人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254.34    万元,支出决算为273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9.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支一扶专项经费转入人才中心支出。

二)教育支出(205)

1.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50299)100.48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35.27 万元,减少 25.98  %。主要原因是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调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16533.69万元,行政运行(2080101)支出 198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2.37万元,减少  20.9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0102)支出157.12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43.65万元,减少 51.74%,劳动保障监察(2080105)支出 64.16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15.68 万元,减少 24.4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109)支出1078.6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650.71万元,减少 37.63%、劳动关系和维权(2080110)支出 8.84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80112)支出27.95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0.27 万元,减少  0.96%、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支出1208.89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72.57  万元,减少 18.4   %。

2、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1306.6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1)支出1292.18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1250.97万元,增长 3035.6 %。

3、就业补助(20807)482.39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2080701)支出265.97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18.52  万元,减少   6.5%、职业培训补贴(2080702)支出79.4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155.74万元,减少 66.23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80799)支出97.02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322.83 万元,减少 76.89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080709)支出4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80999)支出22.28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0.07万元,减少64.27  %。

4、退役安置(20809)73.37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080903)支出51.09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66.82 万元,减少56.67  %。

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819)85.9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临时补助(2081901)支出85.9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212.15 万元,减少 71.18 %。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45.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支出45.26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37.74万元,减少45.47 %。

 7、农林水支出(21301)10391.96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支出41.78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支出10350.18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649.82万元,减少13.75%。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108.4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 (2100501)支出108.44万元, 与预算相比减少441.56万元,减少80.28%。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27.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439.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788.3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人社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7319. 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78.41万元,增长 87.88 %。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人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254.35万元,支出决算为273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9.66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没有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7319.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6439.0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88.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5.33%;公务接待费支出   29.1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4.6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5.9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5.9 万元,完成预算的 53 %,比上年决算减少26.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社局车改减少公务用车四辆;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社局车改减少公务用车四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11万元,完成预算的    77.63%,比上年决算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为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减少招待标准及次数;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减少招待标准及次数。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养老、医疗、工伤等基金稽核检查工作,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90批次、1378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养老、医疗、工伤等基金稽核检查工作。

人社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8.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8.38   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召开全县全民参保登记会议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资会议;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召开全县全民参保登记会议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资会议。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1个,参加会议1001人次。主要为召开2016年召开全县全民参保登记会议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资会议。

人社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1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13.3万元,主要原因为召开全县全民登记参保工作培训以、外出参加基金征缴培训及“12333”参加省级业务培训;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召开全县全民登记参保工作培训以、外出参加基金征缴培训及“12333”参加省级业务培训。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37个,组织培训877人次。主要为培训召开全县全民登记参保工作培训以、外出参加基金征缴培训及“12333”参加省级业务培训。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2.24  万元比2015年减少  410.42 万元,降低 90.67 %。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减少招待标准及次数。灌南县企保处宣传印刷费用减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着节约的目的减少办公设备、办公橱柜购置,灌南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集中培训班次减少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1.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