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人社发〔2011〕1号
关于做好2010年全县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全县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考核政策。
2010年全县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仍按《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苏组通〔2007〕68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灌政人发〔2010〕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文件和表格的电子版,可到灌南人事人才网下载。
各单位挂职锻炼人员、派驻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等相关派出人员的考核管理按下列办法实施:离开原工作单位不足半年(含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被派驻单位提供其表现情况;到被派驻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由被派驻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提供给原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汇总并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二、严格把握时间要求。
各单位要在2011年2月20日前完成所有人员考核结果的报批备案工作。
各单位如符合提高优秀等次人数比例条件的,请于2011年1月31日前,将提高优秀比例申请及申请提高比例所依据的表彰文件,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本单位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可提高到20%。
三、其他
1、各单位年度考核,采取纸质表格与电子表格申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个人年度考核表采用16K纸,其它表格采用A4纸打印。
2、年度考核申报备案必须从网上下载打印《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和《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名册表》,并按管理权限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各单位领导成员的考核材料必须同时申报备案。党群系统及县各单位领导成员报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政府系统非领导成员以下的报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3、2010年新录用无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必须到基层进行锻炼。单位无故不安排或本人无故不参加到基层锻炼的,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办理任职定级手续。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务员保密法培训考核或参加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只写评语,暂不定等次,待完成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再确定考核等次。
5、凡不能按期完成年度考核工作的,获奖单位不享受提高优秀比例的政策,同时,每延迟10天,在15%优秀比例的基础上,递减单位优秀比例的5%。
6、《连云港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出台后,2011年全县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将按新的政策执行,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7、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政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83968203 83968835。
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