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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91/2017-0007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7-09-11
文号: 灌海渔发〔2017〕7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海渔发〔2017〕74号 关于印发2017年上半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局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现将《2017年上半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灌南县海洋与渔…

关于印发2017年上半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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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海渔发〔2017〕74            

关于印发2017年上半年养殖环节病死猪

无害化处理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现将《2017年上半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检查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9月11

2017年上半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

处理工作检查方案

为扎实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真实、有效。现制定《2017年上半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灌南鸿达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5个乡镇动物防疫检疫所、10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重点企业(户)。

二、检查内容

1.规范工作流程。重点检查各乡镇所是否严格按照“养殖场(户)申报—乡镇所勘查—官方兽医收集点核查—无害化处理场处理”的工作流程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2.强化现场核查。重点检查官方兽医是否派驻收集点和处理现场;是否按照规定做好收集确认、转运交接及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资料记录是否完整;手续是否规范齐全;有无收集点、处理场工作人员或社会人员代办、代签情况。

3.严格数据审核。乡镇动物防疫检疫所是否按要求对无害化处理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复核、确认和上报,发现病死猪死亡数量异常或持续死亡的养殖场(户)是否及时核查和走访。县检查组对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上报数超过2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每场(户)必查。

4.其它内容。检查组认为必须督查的无害化处理风险管控点。

三、检查时间

2017年9月12日—13日。

四、检查人员

组别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车辆

第一组

新安所 百禄所

贾月楼  蒋洪波  林卫东

苏GNV023

第二组

李集所

朱  刚  杨文高  徐运芳

苏GM0398

第三组

田楼所 北陈集所

孙信仁  汪年天  胡加祝

苏GFH926

五、其他要求

1.死亡数字200头以上的场(户)必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2.核查结束后,各检查组统一到县局汇报相关情况。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