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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2X/2009-0007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09-03-20
文号: 灌教发〔2009〕1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教发〔2009〕16号 关于建立教育系统人才梯队的意见 各乡镇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培育在市内外有影响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实施“555工程”,即到“十二五”末,再培育省特级教师、教…

关于建立教育系统人才梯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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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教发〔2009〕16号
关于建立教育系统人才梯队的意见

 

各乡镇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培育在市内外有影响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实施“555工程”,即到“十二五”末,再培育省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5名,进入市级“333工程”人员500名,进入县级校长、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三个梯队(以下简称县级人才梯队)人员500名。现就我县教育系统人才梯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县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以“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三个梯队建设为主导,构建全县教育人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大力实施“555工程”,全面提升中小学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县级人才梯队的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县级人才梯队:
1.校长梯队:第一层次为“灌南县名校长”;第二层次为“灌南县优秀校长”;第三层次为“灌南县骨干校长”。
2.班主任梯队:第一层次为“灌南县模范班主任”;第二层次为“灌南县优秀班主任”;第三层次为“灌南县骨干班主任”。
3.学科教师梯队:第一层次为“灌南县名教师”;第二层次为“灌南县学科带头人”;第三层次为“灌南县骨干教师”。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校长梯队:全县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校级干部。其中参加名校长评选的必须是正职校(园)长。
班主任梯队:全县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班主任。
学科教师梯队:全县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一线教师及教科研人员。
三、县级人才梯队的评选条件
(一)校长梯队的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灌南县名校长、优秀校长、骨干校长均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治教,规范管理,近三年来学校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有较高的管理水平,能高效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受到学校师生的拥护,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自觉更新教育观念,以新课程理念引领学校管理、激励教学改革、组织校本研究;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水平,注重教育管理方法的研究并运用于实践;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参加培训进修活动,年均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
4)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a)承担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在本单位处于领先地位;(b)每年均承担县级以上教学示范课或教育教学专题讲座;(c)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每学期听课40节以上;(d)参加市级以上调研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工作;(e)参加市级以上学科教学(技能)竞赛的评审工作。
5)中学校长及40岁以下的小学校长应具备本科学历;40岁以上的小学校长应具备专科学历。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灌南县名校长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勇于开拓创新,努力探索学校管理新办法、新思路,工作目标定位准确、管理运行有力、质量提升快速,特色管理办法在县区域内推广,在市内有一定知名度。
2)近三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至少1篇能够体现其教育思想和管理风格);或主持县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或独立出版、编著教育类学术著作、教材、教师参考用书(不含复习资料、练习册),参与编著的不得少于2万字。
3)在本校任职二年以上,累计任职五年以上。本人受到两次县以上综合表彰或受到过市级及以上表彰。
4)原则上从县优秀校长中推荐产生。并取得“灌南县‘555工程’推荐人选培训合格证书”
3、灌南县优秀校长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各项工作达到《江苏省中小学(职业学校)常规管理规范》标准,在本县内有一定知名度。
2)近三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或市级论文评比二等奖)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至少1篇能够体现其教育思想和管理风格);或主持县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或独立出版、编著教育类学术著作、教材、教师参考用书(不含复习资料、练习册),参与编著的不得少于1万字。
3)在本校任职二年以上,累计任职三年以上。本人工作受到县级以上综合表彰。
4)原则上从县骨干校长中产生,并取得“灌南县‘555工程’推荐人选培训合格证书”
4灌南县骨干校长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各项工作达到《江苏省中小学(职业学校)常规管理规范》标准,在本县内有一定知名度。
2)近三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或市级论文评比二等奖)1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能够体现其教育思想和管理风格);或主持县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或独立出版、编著教育类学术著作、教材、教师参考用书(不含复习资料、练习册),参与编著的不得少于5千字。
3)在本校任职二年以上,累计任职三年以上。本人工作受到县级以上综合表彰。
4)取得“灌南县‘555工程’推荐人选培训合格证书”
(二)班主任梯队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灌南县模范班主任、优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均需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素质教育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成长;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师表形象,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热爱德育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教书育人成效突出。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有明显进步,素质得到全面提高。近三年来,所带班级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工作科学性强,效率高。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能自觉学习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理论指导班级工作;按新课程改革的要求,转变教育观念,在创新管理办法、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思想教育论文。
4)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协调能力,能服从学校工作大局,团结科任教师形成班级教育工作的合力;积极协调争取学生家长、社会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充分利用社区和社会教育资源为班级工作服务。
5)中学及35岁以下的小学班主任应具备本科学历;35岁以上的小学班主任应具备专科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灌南县模范班主任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能创造性地开展班主任工作,并形成一定制度,本人或所带班级受到县级以上专项表彰,在县内有较高声誉和影响。
2)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或交流获市一等奖)至少2篇以上教育管理类研究论文。
3)近年来,承担指导培养的年轻班主任的任务,并取得较好成绩。
4)原则上从县级优秀班主任推荐产生。
5)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6年以上。并取得县级班主任培训合格证书和“灌南县‘555工程’推荐人选培训合格证书”
3、灌南县优秀班主任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注重班级的规范化管理,在学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县内有一定影响,本人或所带班级受到县级表彰。
2)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或交流获市二等奖以上)教育管理类研究论文1篇以上。
3)承担指导培养年轻班主任的任务,并取得一定成绩。
4)原则上从县级骨干班主任中推荐产生。
(5)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3年以上。并取得班主任培训合格证书和“灌南县‘555工程’推荐人选培训合格证书”。
4、灌南县骨干班主任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注重班级的规范化管理,在学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本校内有一定影响,本人或所带班级受到校以上表彰。
2)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或交流获县二等奖以上)教育管理类研究论文1篇以上。
3)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2年以上。并取得班主任培训合格证书和“灌南县‘555工程’推荐人选培训合格证书”。
(三)灌南县学科教师梯队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灌南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均需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思想作风好,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被评为优秀。
2)具有所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水平较高,完成规定的本学科教学工作量,效果显著;能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趋势和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并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在本学科教学领域里形成特色。
3)自觉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学观念。具备新课程目标下的设计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并主动实施新课程;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整合课程,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有一定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
4)关心青年教师成长,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近年来,指导培养的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在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品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成绩。
5)中学及35岁以下的小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学历;35岁以上的小学教师应具备专科学历;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须为“双师型”;均需取得相应学校类型的教师资格证书。
2、灌南县名教师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任教学科的升学或调研考试成绩在本县内居领先地位;原则上是县学科带头人;在市内有一定知名度。
2)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或市级论文评比一等奖)至少3篇以上本专业教学研究论文(教科研人员需5篇以上),或主持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结题,并经专家鉴定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应用价值。
3)近三年来,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2人获得过县级以上的教学、科研、技能比赛等方面的奖项。
4)近三年来在县级以上范围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做专题讲座并获较高评价或参加省市专业技能竞赛、会课等活动,并获得优秀成绩。
5)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或具备中级教师职务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灌南县‘555工程’推荐人选培训合格证书”。
3、灌南县学科带头人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任教学科的升学或调研考试成绩在学校周围区域内居领先地位,原则上是县骨干教师,在本县内有一定影响。
2)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或市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至少2篇以上本专业教学研究论文(教科研人员需4篇以上),并经专家鉴定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3)在县以上开过公开课、示范课,并获得好评或参加教学竞赛、会课评比、技能大赛等活动,获得县级二等奖以上。
4)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并取得“灌南县‘555工程’推荐人选培训合格证书”
4、灌南县骨干教师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任教学科的升学或调研考试成绩在学校中居领先地位,在校内有一定影响。
2)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或县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1篇以上。
3)在校内开过公开课、示范课,并获得好评或参加教学竞赛、会课评比、技能大赛等活动,获得县级奖励。
4)取得“灌南县‘555工程’推荐人选培训合格证书”
四、县级人才梯队的评选和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县级人才梯队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县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选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评选推荐的质量。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时,要充分考虑到学段、学科和年龄,要破除“论资排辈”思想,大胆选拔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县教育局将组成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评选出县级人才梯队人选。
对县级人才梯队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优者为先,劣者淘汰,并建立从低到高三个层次逐级推荐评选机制。县级人才梯队每年度补充一次,梯队中较高层次者遴选出部分人员作为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三层次培训对象候选人。县级人才梯队的评选实行培训考核机制,坚持“先训后评,持证参评”原则,培训不合格者原则上不能进入高一层次推荐评选;对进入县级人才梯队人员建立年度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取消当年待遇,累计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相应称号和培训资格。

   

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师 培养 意见
 抄报:市教育局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0日印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