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文广体﹝2017﹞33号
县文广体局关于同意成立
“灌南县长跑运动协会”的批复
灌南县长跑运动协会筹备组:
你们《关于成立“灌南县长跑运动协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灌南县长跑运动协会”。请按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到灌南县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协会成立后,业务工作在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和县体育总会的监督下依法开展,重大活动必须请示、报告。要严格执行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有组织地开展长跑运动活动,更好地服务长跑运动爱好者,加强对外交流,使协会的活动合法、健康、安全、有序开展,为我县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批复。
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7年8月7日
抄 送: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