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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91/2017-0006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7-10-25
文号: 灌不动产发〔2017〕1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不动产发〔2017〕14号 关于印发《开展“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各分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关于印发《开展“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 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原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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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不动产发〔201714

 

 

  关于印发《开展“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

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各分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

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灌南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7918

 

 

 

 

 

 

 

 

 

 

 

 

 

 

 

 

 

 

 

 

 

灌南县不动产登记局办公室                2017918日印发

关于开展“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

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提高不动产登记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推动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进一步树立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创建“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促进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充分体现便民利民为总体目标,进一步发挥创建活动的平台、抓手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创建“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探索窗口建设新机制,促进窗口建设规范化,树立不动产登记机构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完善规范,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以“立足本职,便民利民,建章立制,注重实效”为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不动产登记要求,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措施,实现便民利民的目的。

三、创建标准和内容

开展创建“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活动,要从窗口服务的实际出发,按照“创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建立长效机制,树立服务窗口的新形象。

(一)服务窗口制度健全,规范务实。

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跟踪回访制、责任追究制,各项制度内容齐全,通俗易懂,清楚明了。

(二)登记信息公开透明,便于知情。

1、渠道畅通。通过公示栏、显示屏、服务网站等多种方式发布登记信息,相关设施设备状态良好。

2、便民利民。与登记服务事项有紧密联系的工作职责、工作人员信息、办事流程、收费项目等公开发布,方便群众。    

3、更新及时。对各项登记信息及时调整、更新。

4、便于监督。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电子邮箱,设置意见箱,及时处理和反馈投诉意见。

(三)业务办理依法依规,优质高效。

1、履行职责。窗口工作人员熟悉各项业务政策规定,解答政策和业务问题 “一口清”,经办业务熟练迅速。

 2、办事公开透明。能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办事程序简明、规范。

3、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向服务对象索取好处;无履职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情况发生。

(四)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作风优良。

1、举止文明。工作人员统一挂牌上岗,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推行普通话,讲文明用语,服务语言规范,语气亲切温和,手势、姿态具有亲和力,微笑服务。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严于律己,忠于职守。

3、规范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对每位服务对象,做到“三有”(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不”(不把个人不良情绪带入窗口,不推诿扯皮敷衍应付,不为难服务对象,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冲突)、“五心”(待人热心、解难诚心、答询耐心、办事细心、工作专心)。

4、遵规守纪。能坚持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登记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工作期间不串岗闲聊,不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不看与工作无关的图文,按时上下班,不缺勤、不迟到早退,有事按程序请销假,做到请假有假条、销假有记录。    

5、台账健全。登记台账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交接有序、定期归档,确保服务对象信息安全。

(五)服务窗口环境整洁,整齐有序。

1、设施齐备。登记服务大厅设施齐全,性能良好,便民服务用品齐备,配置科学。

2、整洁有序。保持服务场所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各类用品用具放置有序,大厅内严禁吸烟。

(六)服务举措改革创新,切合实际。

 1、拓宽便民渠道。对登记单位和群众主动上门联系,了解服务需求,建立联系沟通机制,拓宽服务方式,提供一对一服务。

2、进行质量评议。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畅通反馈渠道,搜集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群众代表、服务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七)举报投诉及时受理,快速处置。

1、投诉范围。投诉者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不论是服务对象当事人还是非服务对象当事人,凡涉及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人与事,均属投诉受理范围。

2、投诉方式。现场口头(书面)投诉、电话投诉、网上投诉、信函投诉,手机短信等。

3、投诉处理。凡属投诉范围的,均应受理;不属投诉范围的,应向投诉人说明。凡属投诉范围的投诉,应当立即受理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窗口投诉登记表》。根据调查结果,拟定具体处理意见。对一般性投诉,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责任窗口自行妥善处理;对问题较大乃至性质严重的投诉,应拿出对被投诉人的处理方案报局党组。

四、工作步骤

2017年创建“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活动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830日至915日)。根据全局的统一部署,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施方案,广泛动员,明确争创标准、活动进度、工作责任和推进措施。   

(二)集中推进阶段(2017916日旬至1025日)。围绕具体的创建目标,开展各具特色的争创活动。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服务窗口联系点,了解工作进展,总结典型经验,指导开展工作。

(三)自查上报阶段(201710月底前)。坚持自我检查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做好自查报告和材料审核上报工作。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和不足,力争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分类指导。创建活动任务重、要求高,为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成立创建局“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窗口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工作特点、服务需求,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二)贴近群众,探索创新。创建活动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贴近实际、贴近民生、贴近群众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在活动主题、实践载体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丰富活动内容,使创建活动真正体现为民、便民、利民。

(三)注重宣传,推广成效。大力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交流窗口建设和服务经验,宣传优秀窗口和优秀工作人员事迹,通报窗口投诉和处理结果,推动示范窗口建设健康发展。

(四)统筹兼顾,健全机制。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从工作实际出发,抓重点,克难点,注重各个环节、各个阶段之间的相互衔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真正让不动产登记系统干部职工思想受教育、工作上水平、群众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