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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MB1807543H/2017-00133 信息分类: 其他, 税务,其他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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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局畅通法律救济渠道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灌南局畅通法律救济渠道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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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局畅通法律救济渠道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今年以来,该局坚持“维权全方位,服务零距离,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工作理念,认真开展税务行政救济工作,畅通税务行政救济渠道,化解税收征纳矛盾,促进和谐征纳关系。一是打牢工作基础。该局坚持从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入手,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成立了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定期召开税收法制工作例会。建立了税务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税务行政复议听证等制度。加强干部能力建设,每年至少组织两期以上与税务行政救济相关的培训班,并组织典型案例分析,提高基层地税干部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税收争议问题的能力。二是畅通诉求渠道。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宣传讲解税务救济政策等方式,使纳税人懂得税收政策、知道诉求渠道、了解有关程序。扎实开展税务听证,积极听取纳税人的理由和诉求,给予纳税人表达意见的机会。认真受理复议案件,畅通申述权利渠道,明确要求各级税务复议机关必须坚持依法受理的原则,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受理的案件外,一律按照法定程序受理复议申请。三是提高救济水平。该局始终坚持公开求公正、公正促稳定的法制理念,立足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合理地做出决定和结论,使每一件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持用事实说话,既注重审查税务机关提供的证据,又重视纳税人提供的证据,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又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坚持以法律办事,依法全面审查相关政策依据,做到依据充分。坚持视公平为要,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该撤销或者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做到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