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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国税发〔2017〕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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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税务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2017〕100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总、省局文件,紧密结合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相关工作要求,重点推进,确保全国通办经办人员培训到位、全国通办的涉税事项和办理方式宣传到位、文件内容落实到位,确保2017年底基本实现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
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0月12日
(系统内只发电子文件)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承办 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