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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国税发〔2017〕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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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任务分工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税务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国税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任务分工安排>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16号,以下简称《任务分工安排》)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
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是转变职能、发挥税收作用的关键所在,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优化税收环境、减轻纳税人负担的重要抓手,对于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实现税收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学习,认真研读总局《意见》和《任务分工安排》,将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总局、省局的部署上来,准确把握“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推动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深改领导小组要承担“放管服”改革的组织领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深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把“放管服”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位。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统筹;要明确一名局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沟通,通力协作,按照既定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三、狠抓任务落实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是打造现代化税收管理新业态的丰富和发展,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都是推进税收现代化进程的关键举措。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在深化税收管理改革“第五战役”总体框架内统筹推进,要按照《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打造现代化税收管理新业态的实施意见》和总台账,对表推进,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对已经实施的风险管理支持团队建设、“3550”新办企业“套餐”办理、“不见面”清单等具体任务,各部门要以省局组织的盐城、无锡、常州现场会提出的要求为标准,做到平衡发展,整体推进;对正在实施的企业电子账册采集、线上集体审议、行政管理职责清单等工作任务,各部门各条线要根据省局部署,加大推进力度,抓紧任务落实。要综合运用督查督办、执法督察、绩效管理等方法,强化跟踪问效和监督问责,发现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
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各种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社会认同度。要加大改革宣传力度,与主流媒体合作,把《意见》和《任务分工安排》明确的便民举措与办税的具体流程变化,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改革浓烈氛围,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要强化执行,严格落实,及时向市局汇报“放管服”改革的进展情况,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承办 办公室2017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