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7〕67号
关于开展全县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的
通 知
各施工、监理单位:
目前正值秋季干燥天气,也是火灾事故易发季节。为切实加大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彻底杜绝火灾事故,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县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10月18日前),要求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力量联合对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彻底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第二阶段为检查阶段(10月底11月初),我局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
县内所有在建工地。
三、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材料防火性能;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如电焊工、电工等;
4、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消防水源配备情况;
5、动火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
6、易燃材料的存放管理;
7、企业及项目部的消防安全日常检查情况。
四、相关要求
1、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所属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及整改工作,如实填写《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表》(详见附件),并请于10月18日前上报县住建局安监站。
2、检查结果将以文件形式公布。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的自查及整改工作。若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监理单位存在自查工作弄虚作假、现场情况与自查结果不符或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我局将对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严肃处理。
附: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6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印发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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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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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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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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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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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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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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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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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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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防护材料防火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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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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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消防水源配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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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动火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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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易燃材料的存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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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及项目部的消防安全日常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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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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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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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 副总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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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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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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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监理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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