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堆沟港镇2017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堆沟港镇2017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经三套班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
堆沟港镇2017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秋季秸秆综禁工作,逐步建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继续保持和巩固禁烧工作成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秋季水稻秸秆收割时间长、用途广、市场需求量大。秸秆综合利用要因势利导,坚持市场导向与行政推动相结合、传统方式与现代工艺相结合、县内利用与县外销售相结合,不断拓宽利用渠道,坚持离田和还田相结合,实现全镇综禁工作从“以禁促用”转变为“以用促禁”。
二、工作目标:秸秆禁烧期间,全镇田间要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不烧一棵树”,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在全镇范围内杜绝露天焚烧现象(稻秸秆、大豆、玉米、垃圾、杂草等),凡发生焚烧垃圾现象,一律按焚烧秸秆行为处理。
三、推进要求:离田秸秆除农户拖回自用外一律转运草场,保证农户离田到路边、村级收运到草点或集中到草场、草场运送至企业。还田秸秆一律切碎入土,即收即还。全镇秸秆清运达到“三清”要求,即田间地头清、沟渠路旁清、家前屋后清,彻底杜绝秸秆焚烧和秸秆抛河现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0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31日至12月30日;
(三)检查评比阶段:12月31日至1月20日。
五、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职机构。成立以党委书记任政委,乡镇长任组长,三套班其余成员任副组长,各村(居)党(总)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镇农技服务中心合谋办公,统筹、组织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各村要成立由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不少于2 0人的应急小分队,在全镇形成镇、村、组、户四级联动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组织网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保障有力。
2、加强宣传力度,营造禁烧氛围。各村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农户公开信、张贴禁烧公告、悬挂宣传标语、进行广播播报等形式进行不间断广泛宣传。广大党员干部尽早做好本户及亲属秸秆综合利用的思想工作。各村将镇发放的横幅及时悬挂到位,主要围绕新港大道、产业大道两条主干道,横幅悬挂要拉直、绷紧。各村干部有车的到广告公司贴上宣传标识,营造氛围。各村佩戴好红袖章,逐户上门与农户签订承诺书,签订的过程也是宣传的过程。
3、落实工作举措,保证圆满成功。一要落实责任。村与农户要签定承诺书,农技中心要与农机手签定秸秆粉碎和安全责任书,相互明确要求,层层明确责任。如果有农户收割整草的,村要按地亩收取保证金,等农户把草按要求全部离田后,退还保证金,如农户自己不主动离田,村雇人离田,所需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二要提前摸底,超前谋划,对本村范围内还田、离田地块做到心中有数,还田的机械如何控制、如何安排,离田的是整草离田还是乱草离田,怎么离,运到哪里去,除了运到临时堆场外,农户自用的要提前选定堆草地点,要隐蔽,堆放要整齐,杜绝出现乱堆乱放现象,影响村庄环境整治,造成工作中的重复劳动,重复浪费。三要安装粉碎抛撒装置。农技服务中心要与镇应急处置组和各村配合,对所有收割机械全程把关,粉碎长度不超过5厘米,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不按标准安装粉碎抛散装置,坚决不准进地收割。四要设立临时堆放点。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每个村至少要设立1个临时堆放点,每个堆放点面积约2亩,设立醒目标志牌,明确专人看管。五要强化收运能力建设,秸秆清运确保达到“三清”要求,即田间地头清、沟渠路旁清、家前屋后清,彻底杜绝秸秆焚烧和秸秆抛河现象。农户离田散乱秸秆按照“就近集中、靠路离水、方便运输”的要求堆放,对于农户的散堆秸秆,各村要及时清运至临时堆放点,过后可运送至浦三草场,价格自行商定。六要确保严防死守。各村必须按照上报四点设置表设置值守点,2 4小时轮流值班;一是上级要求检查重点之一,二起营造氛围,警示农户的作用。各村要确保两条主干道边的值守点搭到位,并挂上××村值守点横幅,各村农护工戴红袖章,成立收草服务队,配三轮车并且在车上贴上禁烧标志负责保洁路段“三清”工作,所有杂草必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成立不少于2 0人灭火工具齐全的灭火突击队,保证有险必救,有火必灭。七要从快从严打击。派出所要主动出击,对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对不听劝阻焚烧秸秆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谁烧罚谁,谁烧拘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八要强化考核奖惩。镇督查考核组按照“三个一律"的标准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六、奖惩办法。凡无违规焚烧的村,将一律获得工作经费补助和专项奖励;凡因非人为因素导致秸秆焚烧现象发生,一律视社会影响程度,予以适当处罚;凡出现卫星监测火点,或人为因素出现焚烧现象而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扣除工作经费、专项奖励,并坚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镇三套班成员和镇直机关人员与村干部捆绑考核,同奖同罚。
附件:1. 堆沟港镇2017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工作考核办法
2.堆沟港镇2017年秋季秸秆禁烧分工责任表
堆沟港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