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9578/2017-0004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11-16
文号: 三委发〔2017〕4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三委发〔2017〕43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三口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灌南县三口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口镇委员会 三口镇人民政…

关于印发《灌南县三口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三委发〔201743

 

关于印发《灌南县三口镇全面推行河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灌南县三口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口镇委员会   三口镇人民政府

                               2017712

 

 

 

 

 

灌南县三口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维护河道生态健康,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实现全镇河道长效管理与保护,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灌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灌办发[2017]48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自觉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镇大沟级以上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通过河长的统一指挥领导,统筹推进河道功能管理、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维护河道健康生命,为我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坚持依法管理,长效管理。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三)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道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人为侵害河道行为得到全面遏制;入河排污量明显减少,沟河水质显著改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河道资源利用做到科学有序;河道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二、组织形式

(一)河长制建立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6条县级骨干河道、11条大沟全面推行河长制。大沟级以下的村沟村塘仍纳入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管理。

(二)河长制组织体系

建立镇、村二级河长体系,镇设总河长、副总河长,成立河长制办公室,村级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河段长。

镇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总河长,分管农业水利的分管领导任副总河长。河长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财政所、国土所、农技站、城建所等单位领导任副主任,并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到河长制办公室集中办公。

灌河、一帆河、渠西河、调度河、武障河、灌新河6条县级骨干河道,县级方案已明确镇级河长(河段长)。11条大沟分别由镇三套班领导担任河长,由河段所在支部主要负责人担任河段长。

各级河长因职务发生变动的,接任者自动承担河长职责。

(三)河长制职责分工

1.总河长、河长主要职责

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导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副总河长协助河长统筹协调河长制的推行落实,协助做好河长制日常工作。

河长是河库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所负责河道的综合治理和管理保护,包括河道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道资源保护和长效管护、河道综合功能提升等。牵头组织开展河道污染现状调查,编制整治方案,推动河道周边环境整治、执法监督等长效管护工作。对镇相关部门和河段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河长制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河道日常管护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河道疏浚清淤和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及河道岸线、堤防、水域、取排水管理等工作;镇财政所负责落实河道生态清淤和长效管护经费,监督河道管护专项经费使用;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道资源、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非法行为;镇国土所负责在推进村庄土地整理中落实河道保护措施,禁止侵占填埋河湖水域行为;镇农技中心负责加强河道湿地和堤防绿化管理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河道周边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管理保护;镇城建所、生态办负责推进河道沿线城乡环境治理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城管所、农护办负责河道周边市容市貌管理及相应环境综合整治; 镇工业办负责对全镇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工业企业执法监管,查处违规排污,组织企业等点源入河污染源治理。

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向镇河长办报告河道管护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共同加强河道管理与保护。

3.镇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河长制各项制度;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交办、督办河长确定的事项;分解下达年度河长制工作任务,组织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全面掌握镇内河道管理状况,负责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河道保护宣传。

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不代替职能部门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并推进落实河长交办事项。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动河道水污染防治

1.进一步落实《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明确河道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强化源头控制,坚持水陆兼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加强排污口的监测与管理。

2.2019年,全面完成污染较重企业改造退出任务。到2020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3.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施农药减量工程,推广精准施药及减量控害技术,减少农药施用量。到2019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全镇农药、化肥施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5%以上。

4.全面清理整顿非法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按期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搬迁关闭工作;积极发展适度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全面清理整顿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养殖专业户。

(二)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

1.推行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

2.2020年结合城乡综合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注重河道水域岸线保洁,打造整洁优美、水清岸绿的河道水环境。

3.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河道疏浚整治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水美乡村建设。到2020年,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村镇生活垃圾实现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体系全覆盖,集中收运率达到85%以上,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

(三)严格管理保护水资源

1.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2.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建立以水功能区为单元的河道水域纳污能力、限制排污总量与区域污染物排放挂钩制度,严格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

3.扎实推进农业节水工作。加强重点用水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加大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技术推广。到2020年,全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达到10%,城镇道路冲水、公共绿化用水全面禁用自来水。

(四)全面加强河道资源保护

1.坚持先规划保护、后开发利用的原则,骨干河道按县级规划进行保护,制定重要大沟保护规划,引领沟河有效保护、系统治理和科学管理。

2.加强河道水域资源保护,实行水域占用补偿、等效替代。严格采砂管理,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大河道生物资源保护力度,保护挖掘河道文化和景观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五)统筹实施河塘生态修复

1.强化河塘生态修复和保护,大力推进河塘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增加水域新空间。科学调度管理河塘水量,维持河塘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2.建立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区,打造清水廊道。结合全县生态保护实际,加强河道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六)大力推进河道长效管护

1.进一步明确河道管护的责任主体,建立管护机构、落实管护人员和经费,加强河道常态化管理,落实河道维修养护责任,确保河道工程安全。

2.推动河道空间动态监管,强化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开展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为河道管理保护提供支撑。

(七)不断强化河道巡查监管

1.加强河道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定期商请水利、环保、国土、交运、海渔、城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推进协作执法和综合执法。

2.强化执法巡查监管,加大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巡查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有效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八)持续提升河道综合功能

系统推进河道综合治理,保持河道空间完整与功能完好,实现河道防洪、除涝、供水、航运、生态等设计功能;推进河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改善水体流动条件;加固病险堤防、闸站,提高工程安全保障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河长的统筹部署下,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交办事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实效。对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牵头部门主动推进,参加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跨部门工作合力。建立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信息、监督考核等情况。

20177月起,镇河长制办公室每月将河长制推进情况报送县河长制办公室。每年12月中旬将河长制年度工作总结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后,按时间节点要求报县委、县政府,并抄送县河长制办公室。

(二)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管河、依法治水的社会氛围。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支持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违法占用水域、擅自填埋河道、设置排污口、人为设置行洪障碍物、非法取土、毁坏水利工程设施,及向河道倾倒垃圾、直排畜禽粪便等行为的举报和曝光,形成爱河、护河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经费保障。切实加大河道管护工作的资金投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安排各项管护经费。水利建设基金、防洪保安资金等经费中也要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河道管护工作。

(四)加强督查考核。制定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规范河道管理行为,量化河长管理绩效,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道资源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甚至造成严重灾害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三口镇骨干河道河长制管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