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发〔2017〕51号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推荐“灌南县百禄镇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参加2017年度光伏扶贫项目优选的报告
市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7年光伏电站优选工作的通知》(连发改能源发[2017]313号)要求,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光伏项目优选工作。我县江苏飞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灌南县百禄镇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经初步审核,符合文件要求,项目投资方已按照《连云港市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优选办法》的要求完成了优选材料的准备工作,特推荐上报参加市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优选。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