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发〔2017〕 号
关于灌南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张店粮库有限公司1.6万吨储备仓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市发改委:
根据省发改委、省粮食局《关于督促南通季和米业、盐城新合作等经贸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加快整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扎实做好1.6万吨粮食储备仓项目建设推进及扫尾工作,截止6月6日,灌南县张店粮库有限公司1.6万吨储备仓项目全面完成建设计划,项目及其附属设施总投资达1310多万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按要求全部拨补到位,项目总投资完成率达117%,1.6万吨仓储主体项目已经进入竣工验收准备阶段,其他附属设施基本建成,达到设计建设要求,今年夏粮收购期间可投入使用。现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灌南县张店镇张店村,距县城15公里,紧靠盐河三级航道,水陆交通十分便利,周边地区粮源丰富,粮食质量优良。库区总面积约35351平方米,本期项目及附属设施占地约15000平方米,总概算投资1120万元,其中储备仓概算约800万元(招标控制价),本期主要建设24X66米平房仓两幢。日处理240吨烘干设备一套、一站式粮食购销服务中心、消防设施和库区主干道路修铺等。
二、项目完成情况
灌南县张店粮库有限公司1.6万吨储备仓建设项目是我县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立项审批、土地、环境评价、规划、建设许可等手续全部办结,该仓房主体项目2016年9月22日招标完成,中标价为506万元。该项目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如期开工,但项目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受到阴雨冰冻天气、节日长假和原材料涨价等诸多因素影响,拟定于2016年12月22日应该完工的项目一直延迟到2017年4月底,截止今年6月初,按照土建计划,1.6万吨仓储设施主体完成投资近600万元,占仓储主体投资总额近118%。目前储备仓主体建设完成,附属设施电气、通风、熏蒸系统、电子测温系统、烘干机械、地坪等仓房附属设施也采购安装到位。2017年6月1日,县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对该项目进行预验收,基本达到正式竣工验收条件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将于6月中旬夏粮收购期间正式投入使用。
三、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支付情况
该项目经过前期的选址、勘探、规划、设计、审图、施工招标、监理招标、消防安全审核备案等。该项目建设期间,我们认真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及财务专帐管理等有关的制度要求并严格执行。从项目的立项、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等均由有资质的咨询公司或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招投标手续、“两证一书”,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地质勘查合同、廉政合同等较为完备,规划、环保、土地、消防等部门手续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
按照国家专项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对工程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严格资金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程序,资金运行安全有效,同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合同拨付建设资金。
四、存在问题
由于项目建设程序和客观条件的制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受招标控制价和最低价中标等因素影响,项目出现概算价格与实际投资额差距较大;二是由于部分项目资金计划下达较晚,加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编制、评审以及招投标所必需的程序和时间,导致项目竣工等延期。
五、下一步打算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难题会办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基础资料,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努力把张店粮库仓储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和廉洁工程。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灌南县粮食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