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和全国、省市县“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连交传〔2017〕44号)和县消防委《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灌消委〔2017〕19号)精神,结合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现就做好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指导,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全力维护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今冬明春火灾形势平稳,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火灾,确保全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治理
1.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履行职责。2017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负有行业监管责任的政府工作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具体责任范围都作了明确的规范,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梳理各自的工作职责,抓好督查检查,确保本行业领域内和本单位消防安全。
2.开展“创建消防安全单位”活动。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消防管理,强化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
3.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紧盯省党代会、全国及省市县“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行业内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单位要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组织人员开展防火专项检查,确保安全。
4.举一反三,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行动。近期,国内多地接连发生火灾亡人事故,特别是11月18日,北京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事故共造成19人遇难,8人受伤,教训极为深刻。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针对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针对汽车客运场站、城市公共交通、危化品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码头、船闸、收费站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和营运车(船)等重点部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
(二)夯实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道路运输方面。汽车客运站要强化“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落实,特别是加强小件快运物品的检查,严防易燃易爆品进站上车;公交车和公交场站要加强交通设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公交车灭火器、消防锤等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组织驾驶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知识培训;公交运营企业要针对车辆起火等运营事故强化突发事件的消防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和防范处置能力;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与检测、电子运单和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审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条件和从事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严防重点环节疏漏引发火灾和危化品泄漏事故。
2.水上交通运输方面。加大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行为的查处,检查内河加油(气)站(船)消防设施和船舶加油(气)停靠秩序,严厉打击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品渡运行为。内河港口企业要强化安全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强化消防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
3.公路基础设施方面。公路服务区要做到小型客车、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分区停放,危险化学品车、牲畜运输车专区停放,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完好可用。
4.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方面。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多层级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要防止因临时用电不当、施工人员宿舍生火做饭和取暖引发火灾。
5.办公场所和窗口单位方面。重点加强消防、用电、用气管理,节日放假期间要切断有关电源、气源,关闭除值班以外的各类生活、办公设备。尤其要防止冬季电气火灾的发生,各企事业单位近期要认真组织一次以预防电气火灾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认真排查和治理各类隐患,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各单位要针对今冬明春季节火灾特点,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灯箱广告、车内车顶及站内站外电子显示屏、阅报栏等自身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组织开展“打铁趁热”式火灾案例及消防刑事案件的警示宣传,印制、张贴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挂图,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县消防安全月系列宣传活动,围绕宣传主题,发动广大职工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和强大的社会声势。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25日前)。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部门、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切实做好行业系统内部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全行业参与,营造舆论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17年11月26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和国家公祭日、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金军任组长,局党委委员杨红佐任副组长,局安全办、交通运输系统各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也要迅速明确火灾防控的领导机构和牵头工作部门,加强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和督导考核。
(二)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消防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其他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加强本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完善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各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11月25日前报局安全办,12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郑勇,联系电话:83213239,电子邮箱:26911302@qq.com)。
特此通知。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11月23日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