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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0143092872/2011-0002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1-12-31
文号: 灌人社发〔2011〕3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对部分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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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人社发〔2011〕39
关于对部分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的通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对我县部分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第二轮健康体检。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对象
参加健康体检的对象为:凡在2004年1月至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已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并在我县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人员。
异地居住、异地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暂不列入本年度计划。
二、体检时间
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于2011年9月1日全面启动,2011年11月30日结束。凡列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其该一轮健康体检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项目
1、    胸透:心、肺、纵隔
2、    心电图
3、    血压
4、    彩超:肝脏、胆囊、胰腺、脾脏、双肾、前列腺(男性)、子宫附件及乳房(女性)
5、    血检: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从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体检人员本人不承担费用。
退休人员个人需要增加体检项目的,其增加项目的检查费用由本人自理。
五、体检工作程序
体检工作分信息采集、确定体检医疗机构、分发体检通知和体检表格、实施体检、结果反馈、费用结算六个环节。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具体组织工作,由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和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负责。
1、信息采集。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将符合第二轮健康体检条件的体检人员基本情况提交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医疗保险处根据相关信息安排定点体检医疗机构,执行体检等工作。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退休前工作单位、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参加医疗保险的情况(基本医疗或困难企业)等。
2确定体检医疗机构。定点体检医疗机构确定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新区医院。企业退休人员可自主选择。
3领取体检通知、体检表。凡符合体检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社会劳动保险处领取体检通知、体检表,县社会劳动保险处告知体检有关事宜和注意事项。
4、实施体检。参加健康体检时,体检人员持《健康体检通知单》、《体检表》、本人退休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定点体检医疗机构在认真核对体检人员身份后,填写基本健康状况、病史等内容后实施体检。
5、结果反馈。定点体检医疗机构应认真填写体检的实际情况并将体检人员的体检表、体检小结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体检人员本人,一份经体检本人签字后交县医疗保险处。
6、费用结算。定点体检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体检结束后,向医疗保险处送交经体检本人签字的体检表格和参加体检人员明细清单。经审核后,定期向定点体检机构拨付费用。
安排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免费健康体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是构建我县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全县第二轮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展开。
               
 
 
 
                         
 
 一一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社会保障   企业退休   体检   通知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1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