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市消委会和灌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部署,现将《灌南县教育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灌南县教育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
灌南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
灌南县教育系统
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维护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县教育局按照省、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落实主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平稳形势。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落实,加强检查和督导,县教育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安稳办陈余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安全、管生产必须安全”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分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明确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冬防期间,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学校消防安全问题不少于1次。
(二)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力度,认真制定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各学校以《消防安全检查要点》为依据,重点按以下内容逐一排查:
1.消防器材数量是否充足,摆放位置是否合理。
2.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3.是否有应急灯,应急灯能否正常工作。
4.教学楼、宿舍楼是否有消防疏散通道,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5.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能否随时发挥作用。
6.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小卖部、宿舍、锅炉房等重点部位是否配备够灭火器材。
7.相关人员能否熟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8.学校电路是否有老化现象,开关保险箱是否封闭,电器产品使用是否合理。
9.宿舍有无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看书现象,有无宿舍内吸烟现象。
10.对出租房屋是否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是否存在 火灾隐患。
(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消防宣传进学校,加强平时和假期消防安全教育,做到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覆盖面,对宣传内容进行提档升级。
1.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消防法纪意识,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消防工作职责。
2.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扎实开展火灾施救和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师生预防火灾能力,掌握扑救初起火灾方法和逃生自救本领,努力将火灾发生的几率和损失降到最小程度。组织广大师生观看119消防宣传视频。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家校通”、“家长微信群”等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3.充分发挥学校消防安全教育主渠道作用,利用学生这一纽带,把消防教育向家庭、向社区延伸,在他人受到教育的同时,使学生在活动中受到自我教育。
4.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县教育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25日前)
1.各学校(幼儿园)及时安排召开会议,传达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
2.各学校要通过网络、广播、板报、标语、校信通等形式广泛宣传防火的目的意义,营造浓厚安全防火宣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5日至全国“两会”结束)
1.各学校(幼儿园)立即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组织一次全面的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2.教育局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学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今冬明春防火自检自查情况,消防安全状况以及消防安全培训和火灾逃生演练情况。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或严重消防安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各学校(幼儿园)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研究落实自查和宣传工作,把开展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精心组织,迅速行动。
(二)齐抓共管,明确责任。各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防火安全工作负总责,要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共同治理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明确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职责,并制定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办法。要切实建立火灾隐患档案管理制度和单位主要领导日常巡查制度。加强日常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尤其是有住宿学生的学校,要设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师生安全。
(三)认真自查,坚决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校园内的每一个房间,每一个部位实施地毯式拉网排查,坚决不留死角,在本次认真自查的基础上,要把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逐项提出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并迅速采取坚决果断、切实可行的措施,彻底消除隐患,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提供保障。
(四)严肃纪律,确保实效。方案下发后,各学校(幼儿园)领导要高度重视,真正把方案精神落到实处,不走过场,注重实效。对认识不清、行动迟缓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对因管理不善、工作不到位或酿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
各学校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1月25日前报局安稳办, 自12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工作总结。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