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经济开发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
“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企业、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灌政办发〔2017〕66号)精神,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经管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和我县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百日专项行动,严查事故隐患,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对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一批、搬迁拆除一批、关闭取缔一批,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百日专项行动范围。
百日专项行动覆盖全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近期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突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三合一”等重点部位,突出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尤其是未纳入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的安全生产非传统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开展百日专项行动,杜绝死角盲区。
(二)百日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1.监管部门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连政发〔2017〕31号),细化分解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以及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情况等。
2.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事故风险识别及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百日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
1.危险化学品: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61号)要求,对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各环节、全过程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摸清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督促自动化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工作不彻底的企业进行整改,推动落实独栋厂房控人、智能化二道门控制、动火作业第三方监管等措施。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所有危险化学品一、二级重大危险源逐一进行专家“会诊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企业要责令立即整改,严防恶性事故发生。
2.冶金工贸: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涉氨制冷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煤气区域、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严厉整治铝镁制品加工、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整治。
三、百日专项行动组织方式
本次百日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部门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既要排查企业主体责任执行情况,还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投入、加强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并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是否开展风险辨识评估,明确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是否依法办理有效证照及相关资质;设备、设施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设施;企业员工是否进行过上岗培训和依法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二)部门检查抽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明确行业监管部门,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各有关人员要对所挂钩企业百日专项行动进行全过程督查、检查、抽查,重点检查有重大隐患和“三违”的企业督促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整治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关停措施是否执行到位。要将执法监察与专家查隐患紧密结合,明确执法范围,加大执法频次,完善“企业查隐患、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百日专项行动。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实行领导干部包片,管委会工作人员包企业制度,保证每个皆有工作人员负责,督促指导所包企业的百日专项行动的开展。
(二)抓住关键,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围绕“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这一关键,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硬约束,按照《灌南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方案》要求,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整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对符合“四个一律”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处罚情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都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对百日专项行动应付了事,主体责任不落实,依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行为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严格落实惩戒措施。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群众举报、公开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刚性推动各类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持续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查改结合,着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对反复性、区域性和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要认真研究,深入探究此类隐患存在的根源,正视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同步加强职业病危害检查的覆盖面和频次。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措施,淘汰一批安全隐患多、生产技术落后的企业,进一步提高区域和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