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1000X/2017-0004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12-12
文号: 灌开发〔2017〕8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开发〔2017〕86号关于印发开发区2017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企业: 现将《开发区2017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关于印发开发区2017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开发201786

关于印发开发区2017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企业:

    现将《开发区2017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89

开发区2017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719号)、《省安监局关于苏州昆山优诺乳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情况的通报》(苏安监〔201764号)、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安监〔2017115号)、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灌安监201748)的要求,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教育培训三个全覆盖(即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全覆盖、主要负责人全覆盖、从业人员全覆盖),实现四个明显提高(即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作业安全装备质量明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对象

专项整治的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机械、冶金、仓储物流、电力设施、特种设备安装等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突出中小型企业尤其是未纳入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的企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辨识执行。

四、专项整治内容

在组织企业开展对照自查的基础上,各挂钩企业联系人要对所挂钩企业做到检查家家到。进一步辨识易造成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成因及存在的隐患(缺陷),督促企业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培训教育。

(一)摸清底数、完善安全管理。企业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进一步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逐一辨识,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各级安全许可审批管理。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考试成绩等有关情况备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项培训并考试合格,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三)配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装备。要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有限空间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因素时,作业装备要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四)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和现场管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按规定进行作业审批。必须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对有限空间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可作业。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要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五)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企业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7815日前)。各企业要按照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企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逐一辨识,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基础信息台账,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830日前)。开发区内企业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治隐患和问题,并将本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报送开发区安监局。

开发区安监局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掌握隐患整改情况,对逾期没有整改的,将移交至灌南县安监局,要依法予以处罚。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79月底前)。各企业要制定专项检查督查方案,对仓储物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及重点环节的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专项整治情况认真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规范管理。各企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化有限空间辨识,摸清有限空间数量、位置等,强化风险因素辨识、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台账。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一地一册,生产企业配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辨识和条件确认工作要认真组织核查,单独建档。

(二)突出重点、从严执法。开发区管委会将结合目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执法行动,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检查和执法,对未按规定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对未制定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以及未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移交至灌南县安监局依法严处重罚。 

(三)加大宣传、提高意识。各企业要结合实际,通过聘请专家培训、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全体员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因违规作业、施救不当、盲目施救而导致伤亡扩大或引发次生事故。

(四)强化外包队伍作业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对外发包的企业,要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做好作业人员培训和技术交底、加强作业过程管控,做到作业有方案、检查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

(五)严格监管、依法追责。各企业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的企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外协单位疏于管理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89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8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