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为更好地加强工作沟通联络,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的微信和QQ工作群的应用,保障微信、QQ工作群高效、规范运行,预防、制止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教育系统微信、QQ工作群的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工作群信息发布。工作群所发布和讨论的工作信息原则上按内部资料管理,公开发布和讨论的信息仅限日常工作。严禁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损党和国家荣誉、利益的言论;严禁发布虚假或未经核实消息;严禁发布有损教育和教师形象的言论;严禁发布学生考试分数及成绩排名情况;严禁使用侮辱、排斥学生及家长的语言;严禁使用语言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使用语言暗示家长赠送礼品、礼金;严禁发布广告、推销物品,组织盈利性拉票活动;严禁在推荐学习用品时指定商家;严禁将非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和非本班家长拉入相应的工作群。
二、加强工作群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对已组建的工作群开展整改和清理,严格区分工作群和聊天群。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和请出制度,群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本系统人员或本班学生家长,对不属于本群的人员要及时移请出群。
三、落实工作群监管责任。每个工作群要指定专人担任群管理员负责工作群的日常维护、监督、管理、服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群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将相关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同步实施。局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工作群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发布信息或工作群管理混乱造成负面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特此通知。
附件:灌南县教育系统微信工作群信息登记表
灌南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
灌南县教育系统微信工作群信息登记表
单位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填报人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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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群名称 |
性质 |
成员人数 |
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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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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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群名称”请填写全名;“性质”请填写“自发建群、单位建群、部门建群”;“管理员”请实名填写。本表请于12月15日填好发送至田象迎办公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