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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10026/2006-0000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06-05-20
文号: 灌安办[2006]1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06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原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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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安办[2006]15号
 
关于开展2006年全县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及连政发[2006]1号、连安[2006]1号和《关于开展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06年全县将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建筑施工(拆迁)、海洋渔业、液化气钢瓶及土锅炉等九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县交通局、建设局、教育局、农机局等部门配合。
(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县经贸局、教育局、文化局、工商局、旅游局等部门配合。
(三)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交通局负责。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面整治。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县经贸局、公安局、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五)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县经贸局、卫生局、文化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配合。
(七)建筑施工(拆迁)安全专项整治。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由县建设局负责,拆除施工由县拆迁办负责。
(八)海洋渔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畜渔局牵头负责。
(九)液化气钢瓶及土锅炉安全专项整治。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县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二、整治重点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及其业主和驾驶人员,重点整治区域是事故多发路段和农村公路。
(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为主要对象,以实施标准化管理,规范社会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为目标,以整治消防安全疏散“习惯性”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
(三)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继续以“五整顿、两关闭”为主要工作手段,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运输环节进行整治。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五)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以整治职业危害突出问题为重点,依法规范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管理,建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长效管理机制。
(七)建筑施工(拆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房屋拆除的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八)海洋渔业安全专项整治。以海洋捕捞和养殖安全为重点。继续开展以低质量渔船的专项治理。
(九)液化气钢瓶及土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对使用超期液化气钢瓶和自制的压力锅炉进行重点整治,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06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落实工作班子和专职人员;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要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隐患查处和整改相结合,与促进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相结合,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个专项整治在年度要联合执法2-3次,力争解决2-3个突出问题。使全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加强督查
为保证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安委会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2006年5月10日前,将今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建  倪庆辉
电话:3266836 3224119
 
 
 
 
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整治 通知
抄 送:市安委办,县政府办。
灌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