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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2017-0004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7-12-21
文号: 灌农机发[2017]5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鼓励灌南县粮食产地烘干中心使用电能替代技术的通知各乡镇供电所:粮食烘干是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重要环节。为了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切实贯彻省委省政府“263”行动减煤计划和省农机局“一项行动、两大工程”工作部署,推动空气源热泵等清洁热源在粮食烘干…

关于鼓励灌南县粮食产地烘干中心使用电能替代技术的通知(原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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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灌南县粮食产地烘干中心

使用电能替代技术的通知

各乡镇供电所:

粮食烘干是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重要环节。为了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切实贯彻省委省政府“263”行动减煤计划和省农机局“一项行动、两大工程”工作部署,推动空气源热泵等清洁热源在粮食烘干领域绿色环保农机化技术的示范应用,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步伐,促进我县粮食生产机械化烘干环保提档升级,现将鼓励使用电能替代技术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配套粮食烘干机的空气源热泵热风炉实施农机购置补贴

县农机部门要积极引导粮食烘干中心使用清洁能源,主动选择热泵技术作为粮食烘干热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用能成本。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公示2017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的通知》(苏农机行〔20172号)所规定的标准对粮食烘干配套热泵热风炉实施补贴:额定功率大于等于30kW,制热量大于100kW(对照产品鉴定检验报告等,基本配置及参数达到要求),每台补贴16000元。

二、强化粮食烘干中心供用电服务工作

县供电公司要加强电网基础建设,推进电网改造升级,提高电网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升对粮食烘干电气设备用电的接纳能力和供电保障能力。

1. 对用户燃煤热风炉改造为热泵热风炉,增加用电容量引起的10kV20kV)及市区380V电压等级的用电接入工程由县供电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

2. 用户燃煤热风炉改造为热泵热风炉,其低压供电的容量在外部电源条件具备时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160千瓦。

3. 2017年内,灌南县范围内燃煤热风炉改造为热泵热风炉的,其相应内部电气工程设计和低压供电项目电气安装施工由供电公司免费实施。电气工程设计和施工支持措施由县供电公司负责明确。2018年及以后支持措施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再行制定。

4. 对粮食烘干采用空气源热泵技术的用电业务在申请新装和增容时,由专人负责业务对接协调,加强供电服务,各区域用电业务联系人见附件。

三、对粮食烘干中心用电价格给予优惠

按照物价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粮食烘干的优惠电价。对农机大户、种田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服务主体自用且满足单独计量条件的烘干设备实行农业生产电价,1-10千伏为0.4990/千瓦时,不满1千伏为0.5090/千瓦时(如电价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国网灌南县供电公司

                              2017年12月21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办公室   201712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