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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0143092872/2017-00076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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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今年以来,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着眼于仲裁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仲裁工作效能的提速和仲裁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开展了创建“阳光仲裁”服务品牌活动,完善仲裁运行机制,优化仲裁工作环境,提高仲裁的社会公信度。重点坚持了“公开”与“效率”两条原则。一是坚持公…

灌南实施阳光仲裁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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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着眼于仲裁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仲裁工作效能的提速和仲裁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开展了创建阳光仲裁服务品牌活动,完善仲裁运行机制,优化仲裁工作环境,提高仲裁的社会公信度。重点坚持了公开效率两条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原则,使劳动仲裁活动透明运作。重点是做到四个公开。即:仲裁法规制度公开,仲裁信息行为公开,仲裁执行结果公开、仲裁投诉处理公开。推行了风险告知书服务制度,向当事人发放风险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可能面临的四种风险。即: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举证不能的风险、不按时出庭的风险、错误行为风险等。

  二是坚持效率原则,促使劳动仲裁活动全面提速。重点推出了劳动仲裁五项便民服务措施1、实施导诉服务。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仲裁活动程序,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2、建立当日立案制度。对于当事人申诉书填写规范、材料齐全的,当日立案,缩短办案时间。目前80%的案件做到了当日立案。3、建立速审庭办案制度。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实行简单案件快速办,缩短审理时间,更好的体现简易办案的快捷与便利。4、实行一步到庭制。在立案时将开庭前仲裁活动一次性通知双方当事人,以减少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出现延误案件审理的情况。5、开辟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对涉及女职工和残疾人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于生活困难、急需治疗的工伤职工实施部分裁决先予执行。 ( 刘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