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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36/2009-0000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化工,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09-03-10
文号: 灌经贸发〔2009〕1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金象化工(连云港)有限公司4-三氟甲氧基苯胺工艺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原灌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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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经贸发〔2009〕11号
 
 
关于金象化工(连云港)有限公司4-三氟甲氧基苯胺
工艺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金象化工(连云港)有限公司:
    你单位4-三氟甲氧基苯胺工艺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工验收申请已收悉,我局与县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于2009年2月26日对你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察看,审阅项目竣工验收条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由灌南经济贸易局于2007年12月20日备案(3207240707803)并于2008年1月开始实施。经审查,该项目档案资料基本齐全,各项手续符合国家技改项目的管理程序。
二、该项目的实施,减少了企业的运行成本,为该公司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改善了企业形象。
三、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安全、环保等单项已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四、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342万元,实际投资1323.9万元。经研究,资金使用合理,符合《江苏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意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五、该项目经生产考核,达到设计要求。
该项目实施良好,同意竣工验收。
此复。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技改 项目 验收 批复
 抄送:市经贸委
灌南县经济贸易局                2009年2月26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