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暨伏季休渔检查活动的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连安办〔2017〕37号)和《县安委办关于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灌安办〔2017〕22号)精神,为保障我县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对全县渔船进行安全监管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6月28日-30日。
二、检查地点
南通市:吕四港、连心港、五仓港、三条港;
上海市:三甲港、崇明县团结沙。
三、参加人员
县海洋与渔业局分管领导、安办及渔政监督大队负责人;各涉渔乡镇农技中心主要负责人。
四、检查内容
1.对渔船航行设备、渔船救生、消防设备、渔船标识、渔业船员持证情况等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10人以上重点渔船、涉渔乡镇管理船舶以及应休渔船遵守伏休制度的情况;
2.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及船东互保政策宣传活动。
五、行程安排
所有检查人员于6月28日上午7:30至新安镇政府门前广场集中,统一乘车前往相关港口开展检查活动。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