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验收2015年和2016年省级现代农业
产业项目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灌海渔发〔2016〕75号)、《关于建立县海洋与渔业局项目专家库的通知》(灌海渔发〔2016〕101号)和《关于印发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项目验收细则的通知》(灌海渔发〔2016〕131号)精神,我局对你单位上报的项目验收申请报告进行了审核,同意对你单位承担的2015年和201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7年1月20日起。
二、验收方式
1.听取实施单位项目实施情况汇报;
2.查阅项目档案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相关资料;
3.实地查验项目实施情况;
4.对项目完成情况和效益作出全面评价后形成验收报告或整改意见。
三、验收组成员
孙野骏、管延华、张海芹、杨德远、朱刚、姜云虎、王恒昌。
特此通知。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