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灌南县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
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的申请
市农委: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农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4〕26号 苏农计〔2014〕13号)和市农委《关于2014年省级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连农复〔2014〕31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灌南县鸿达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县级初验,该项目已通过初验。现申请市农委予以验收。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7月18日
| 索引号: | 014309391/2017-00065 | 信息分类: | 其他,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其他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17-07-18 |
| 文号: | 无 | 关键字: | |
| 内容概述: | 关于灌南县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的申请市农委: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农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4〕26号 苏农计〔2014〕13号)和市农委《关于2014年省级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连农复〔20… | ||
关于灌南县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
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的申请
市农委: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农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4〕26号 苏农计〔2014〕13号)和市农委《关于2014年省级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连农复〔2014〕31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灌南县鸿达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县级初验,该项目已通过初验。现申请市农委予以验收。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