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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36/2009-0000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09-03-11
文号: 灌经贸发〔2009〕1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连云港光鼎电子有限公司年产5亿2千万LED电子元器件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原灌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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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经贸发〔2009〕12号
 
 
关于连云港光鼎电子有限公司年产5亿2千万LED电子元器件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连云港光鼎电子有限公司:
     你单位年产5亿2千万LED电子元器件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工验收申请已收悉,我局与县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于2009年2月27日对你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察看,审阅项目竣工验收条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由灌南经济贸易局于2007年12月9日核准(灌经贸发〔2007〕46)并于2008年3月开始实施。经审查,该项目档案资料基本齐全,各项手续符合国家技改项目的管理程序。
二、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安全、环保等单项已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三、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万美元。一期投资4839万元。经研究,资金使用合理,符合《江苏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意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四、该项目经生产考核,达到设计要求。
该项目实施良好,同意竣工验收。
此复。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技改 项目 验收 批复
 抄送:市经贸委
灌南县经济贸易局                2009年2月27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