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发〔2011〕11号
关于长茂镇镇区部分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的
请 示
县人民政府:
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长茂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我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要求,特申请将镇区五块国有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地块一:位于长安路北侧、204国道东侧,面积120 亩,商住用地。地块二:位于产业大道北侧、茂华路西侧,面积40亩,商住用地。地块三: 位于灌河大桥东侧,灌河大堤北侧,面积60.7亩(存量土地),商住用地。地块四:原大兴小学,面积11.7亩(存量土地),工业用地。地块五:位于产业大道北侧,茂盛路东侧,面积131.5亩,商住用地。),进行开发改造。
当否,请批示。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 国有土地 挂牌出让 请示
抄送: 县国土局 县建设局
长茂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3月9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