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开展
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
为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进一步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直面纳税人办税“堵点”“痛点”和“难点”,税务总局决定,2017年以“提升·创响”为主题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努力打造税务系统优质服务品牌,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7〕1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省地税系统“春风行动”内容
2017年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4年。全系统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通过持续简化流程、完善制度、创新管理,从纳税人最关注和期盼的突出问题入手,进一步打造效能税务、智慧税务、便民税务、公平税务、协作税务,创响具有鲜明税务特色的纳税服务品牌。
(一)提速减负,打造效能税务
1.减少办税等候时间。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通过移动互联网为纳税人实时提供办税服务厅等候人数、已办理人数等排队信息,方便纳税人合理选择办税地点,提高办税效率。针对办税“波峰”“波谷”情况,在办税“波峰”期大力推行预约办税,提供网上、掌上等多渠道预约服务,减少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时间。优化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落实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要求,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使不同平台系统无缝对接,减少前台重复录入及复核时间。探索纳税人涉房交易线上提交申报资料预约办税、税务机关线上预审核,节约办理时间。
2.简并涉税资料报送。简化发票代开业务资料报送。简化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信息申报。
3.提高纳税申报质量。优化网上申报系统,纳税人填写基础性数据后,由软件进行数据审核、逻辑计算、分类填写,有效辅导纳税人快捷准确填写申报表,提升申报质量。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申报疑点数据的校验、反馈和提醒服务,减少纳税人申报错误风险。
4.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工作。全面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主申报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改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信息交互平台,完善外网申报功能。
(二)创新服务,积聚智慧税务
5.升级改造服务平台。优化12366热线与12345政务热线对接工作,实现涉税违法举报工单电子化流转和全程跟踪。升级改造公管系统,为全省通办、国地税业务通办、实名认证业务提供技术支持。
6.强化自然人税收监管。全方位开展年所得12万元、两处以上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政策宣传辅导,提高自行申报意识。进一步统一、完善网上申报、手机APP、自助办税服务机建设,注重人性化、可操作性设置,拓宽自助申报渠道。探索建立自然人税收风险管理制度,优化风险管理流程,扩大风险直接推送比例,强化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风险应对。
(三)精准发力,唱响便民税务
7.加速实名办税进程。加大实名办税推行力度,线上线下采集纳税人及其代理人身份等信息,强化与业务系统无缝对接,针对实名办税纳税人开展个性化服务,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和外部结果推送,完善“登记、办税、服务、管理”全过程实名制。
8.推进办税制度改革。加强整体协调和业务统筹,促进分税种、分业务设置服务事项办税模式的转变,推动关联度高的业务事项归并整合。推进纳税人自主申报,还责还权于纳税人,探索推行信用管税办税制度,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基础管理制度。
9.扩大区域通办范围。根据总局要求进一步拓展同城通办和全省通办的业务范围,在全省通办基础上提升业务通办层级。
10.拓展热线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第三方平台等新兴媒介,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咨询辅导服务。拓展热线“能办”范围,积极探索热线服务内容延伸,如探索在核实纳税人身份的前提下由专门坐席受理纳税人帐号信息维护、代扣税款等业务申请,并提交办税服务厅处理,根据大厅反馈结果回复给纳税人,减少纳税人来回奔波。推进12366接受违法举报工作,建立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快捷处理通道”。
(四)公正执法,营造公平税务
11.完善税收执法程序。积极推行《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健全税务检查、处罚告知、处罚听证、集体审议、作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12.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体现执法公平,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和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13.巩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的税收征管配套措施,做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后续管理工作,加强改革效应分析,积极开展后续事中事后监管。
14.强化纳税信用管理运用。持续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覆盖面,探索开展对自然人的纳税信用评价。持续推进“银税互动”工作,优化“税收信用信息”平台,扩大受惠纳税人覆盖面。
(五)合力共赢,构建协作税务
15.加强缴税方式技术支撑。加强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多元化缴税方式技术支撑。依托支付宝、银联等第三方平台数据简化自然人登记和信息维护。试点居民企业网上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16.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全面整合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服务资源,推广办税服务厅“一窗一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模式,实现涉税业务一窗办理。联合加强大企业风险管理,提高大企业涉税数据采集报送质量和清洗、加载、应用水平。 推广应用大企业税收管理平台,成立大企业虚拟分局。
17.扩大社会合作范围。加大在银行、社区、街道等网点配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设备,延伸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利用现代物流、邮政网点资源以及自助办税设备实现涉税业务文书线上线下(O2O)配送或约时定点自助领取服务。加强与国土、住建等部门信息共享与交换,在条件具备的地区探索实行同城通办或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与税务部门业务联办,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18.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结合“走出去”纳税人需求,继续落实和完善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各项税收举措。深化长江经济带税收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应用,探索创新税收征管服务举措。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服务措施。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春风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重要抓手,也是税务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生动实践。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春风行动”的工作经验。充分发挥“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打通党建与纳税服务的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把“春风行动”作为具有鲜明税务特色的服务品牌,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创响。
(二)明确分工、协同推进
“春风行动”内容涉及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征管协同、执法规范、信息共享等工作的方方面面。省局机关各牵头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协调相关处室及早明确主要任务、工作分工等具体要求,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尽快取得突破。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方案,确保每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此外,要注重加强与国税部门的联系,加大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全员、全系统、全社会共同服务格局,真正让纳税人受益,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