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定经济薄弱村财务管理会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十三五”期间省定经济薄弱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完成省定经济薄弱村新“八有”建设目标,全面迎接省市考核验收,根据县领导意见,决定对28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及相关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会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审时间和地点
自2017年11月3日起至2017年11月4日止,共两天时间。11月3日上午8:30统一到县委农工部601会议室集中。
二、会审方式
采取定点集中、联合会审,由县委农工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会审小组,对28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及相关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情况逐一过堂,逐项审核,逐个过关。
三、会审内容(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省定经济薄弱村及相关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按照会审内容和相关要求把会审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二)精心安排,充分准备。各乡镇在完成村级财务管理自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做好会审前的资料准备,将涉及经济薄弱村及相关专业合作社的财务资料整理成册并及时报送,确保会审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整改,严肃追责。各乡镇对会审暴露出来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整改,补齐资料,完善手续,11月15日前必须整改到位,全面迎接省市考核验收。此次会审结果将报县纪委,因工作不力未能通过省市考核组检查验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村级财务会审内容及相关要求
灌南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附件:
村级财务会审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会审内容
(一)乡镇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村级扶贫资产的入帐、收益及分配情况,村级财务处理情况;
(三)村办合作社的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及财务处理情况。
二、会审材料
(一)乡镇财政所提供材料
涉及2016年以来省定经济薄弱村村级试点项目财政收支的帐册、凭证。
(二)省定经济薄弱村及村办合作社提供材料
1.2016年以来省定经济薄弱村试点项目相关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招投标、土地审批手续、项目结算验收报告等材料)。
2.2016年以来省定经济薄弱村试点项目(村及村办合作社)总帐、明细帐及会计凭证。
3.村委会及村办合作社之间订立的各类合同,包括土地流转、资产租赁、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借款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