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安办[2006]26号
关于转发《关于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通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化工园区,经济开发区,县各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通知》(苏安[2006]5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不发生同类中毒事故。
二○○六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转发 硫化氢 事故通知
灌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8月8日印发
共印:30份
索 引 号: | 014310026/2006-00012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06-08-18 |
文号: | 灌安办[2006]23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