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农机发[2011]29号
关于申请建设新机具展示厅的请示
县规划局:
根据苏发改农经发[2011]280号《关于灌南县2010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农业机械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和苏财农[2011]141号、苏农计[2011]92号《关于下达201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资金的通知》的精神,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县农机推广站现有库棚后侧建设新机具展示厅、迎波农机合作社、农机修理车间、场内地坪约4000平方米;农机销售门市部后,新建门市货库。
当否,恳请批复为感!
二0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新机具 展示厅 请示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1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