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新港大道两侧绿化用地青苗
补偿费等有关经费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今年5月份以来,按照县委主要领导的要求,我镇共征收新港大道两侧各53米的耕地535亩,用于景观绿化,共需青苗补助费321000元、树木砍伐费168540元、开沟费17750元,共计507290元。鉴于我镇已于前期支付新港大道拆迁费用2495950元,财力十分困难,所以恳请县财政解决上述征收绿化用地的青苗补偿、树木砍伐等有关费用。
特此报告。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解决 新港大道青苗补偿 费用 报告
发文单位:长茂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3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