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OO九年冬季征兵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和灌南县人民政府、灌南县人民武装部2009年冬季征兵命令,现将我乡今冬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配:(进乡站体检人数)
万圩村:7人 中心村:7人
张庄村:7人 六塘村:7人
新民村7人: 老圩村:7人
久安村:6人 同兴村:6人
佑东村:5人 八间房村:6人
二圩村:5人 条河村:6人
朱圩村:6人 合兴村:7人
渔涝村:7人 晓垛村:5人
徐庄村:7人 拐圩村:7人
和兴村:9人 大杨村:9人
兴杨村:9人
其中:高中生、党、团员比例要求达到80%。
二、征集对象
今年征集的对象主体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上述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岁,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9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身体条件:今年,国家对征兵体检项目及标准进行了修订调整,微调了部分特殊兵种的身高体重;放宽了高中以上学历青年的视力标准,其中大学生左、右眼裸眼视力分别调整为不低于4.5和4.6;在征兵体检常规检查项目中新增了腹部超声波(B超)和心电图检查;将艾滋病和吸食毒品检测、心理检测正式纳入征兵体检常规检查项目,等等。具体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今年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和国家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参动[2008]109号)执行。
五、征接兵方式改革
根据南京军区要求,今年军区各部队在我县征集的新兵,全部实行送兵,部队不再派人接兵。在兵员分配上,原则上按照送兵方向相对集中,县区送兵方向不超过3个建制团级单位。组织送兵时,原则上按送兵人员与新兵1:30的比例安排,送兵人员由现役干部、专武干部和征兵办公室人员组成,其中至少要有1名现役干部。涉及到军区部队新兵征集的具体工作,军区将于近日下发《新兵征集、送兵和退兵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予以明确规定。
六、时间安排
九月二十七日至十月二十二日为宣传发动、材料准备、排查摸底、报名、病史调查阶段。
各村在十月二十二日上午把进站体检花名册填好报到乡人武部,并带齐应征青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一寸彩照4张。
十月二十三日上午8:30,在李集卫生院进行目测初检,各村按照乡下达的任务数,由书记或村长带队到乡卫生院参加目测初检。
十月二十四日至十月三十日,为初审阶段,由乡人武部和派出所配合搞好初检合格青年的初审以及材料的填写。
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为体检、家访、政审、定兵阶段。
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十五日为运兵阶段。
七、措施和要求
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征兵工作的重要性,能否向部队输送好的兵员,能否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下达我乡的征兵任务,是关系到国家建设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件大事。
1、要深入扎实地搞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张贴宣传标语,动员在外打工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使适龄青年懂得“为什么当兵,为谁当兵”和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增强青年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要严格执行征兵政策规定,讲政治,坚持原则,把好病史调查关和现实表现关。如在病史调查、现实表现上出问题的,要追究村级负责人的责任。
3、根据本村情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必要时村四大员包户到人,采取一包一,一包二等方法,坚决完成上站人数。
4、要加大工作力度,集中精力,积极采取措施,按乡政府文件的精神一步一个脚印的抓好落实,我们要以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政治责任感,把搞好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