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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674/2009-0000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李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9-09-18
文号: 李政发[2009]2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发放救灾化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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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救灾化肥的通知

 

各村委会:

今年我乡小麦收获关键时期,出现多次高强度降雨,雨日时间长,小麦出现穗上发芽,影响了小麦品质,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为了支持农民生产自救,以秋补夏,经乡研究决定,将上级安排的救灾肥分配给各村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在接到救灾化肥通知后,迅速将救灾化肥分配计划落实到组到户,并于921日前以村为单位将救灾化肥发放清册一式两份报乡农技站。

二、救灾化肥用途是发放到小麦受灾农户,让受灾农户做到以秋补夏。

三、各村要在收到救灾化肥后5日内将救灾化肥落实到具体麦穗发芽受害农户,严禁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救灾化肥,救灾化肥分配方案和补助农户名单,各村要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乡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救灾化肥方案公示及发放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操作不规范,违规发放等限期整改和追究有关人责任。

附:1、救灾肥分解明细表

    2、救灾肥发放清册样表

 

 

OO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