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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0168104/2017-0002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12-28
文号: 灌临发〔2017〕4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12月10日省政府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市政府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以及灌办〔2017〕107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化工园区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断然措施,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坚…

关于印发《临港产业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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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临发〔201747

关于印发《临港产业区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港产业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临港产业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71222

临港产业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1210日省政府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市政府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以及灌办〔2017107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化工园区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断然措施,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临港产业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请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深刻汲取 129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切实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县受警示,以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底线,以压降事故总量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把安全稳定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集中在临港产业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控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

二、专项行动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行动范围

专项行动覆盖临港产业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以人员密集场所。突出船舶修造、码头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门吊、龙门吊、行车、叉车等特种设备,突出输气管线、气罐区、有限空间、危旧厂房仓库以及电气火灾以及“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部位,突出港口、码头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杜绝死角盲区。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1、园区管委会方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和省市1210日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成立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方案;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本产业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一岗双责”领导责任,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规定,执行“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时研究部署涉及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纳入目标和绩效考核奖惩、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情况。

2、企业方面。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的事故风险识别及管控情况;主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未通过检测合格的生产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落实情况;合规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法定程序;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安全生产台账的建立等基础工作情况。

3、船舶修造:加强船舶靠泊、修造、下水等重点安全监管。以《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为标准,对船舶修造企业全面进行综合安全评估,重点检查船舶修造企业是否符合《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从事船舶修造,机械设备设施、电气设备设施、焊接切割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是否非法违法修造三无船舶

4港口、仓储、码头:加强船舶靠泊、仓储物流、码头作业等重点安全监管,突出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企业以及内河小码头的安全监管。

5、特种设备:加强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依法落实定期检验制度,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现场巡查,强化职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起重机械、行车、龙门吊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和经营的监督检查。

6、消防:对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达标、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以及演练情况。

三、实施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百日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部门专项检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即日起至20182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1712月底)。各企业要深刻汲取“12.9”爆炸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排查本单位主体责任执行情况:是否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投入、加强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是否开展风险辨识评估,明确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是否依法办理有效证照及相关资质;设备、设施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设施;企业员工是否进行过上岗培训和依法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各企业要将自查自纠方案、问题隐患清单于12月底报送到产业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步复核汇总后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201811日至130日)。临港产业区将组织督查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清单,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督改措施。各企业要密切配合,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要将监管执法与专家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强化“企业查隐患、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总体部署,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各企业要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以及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于2018128日下班前报送到产业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巡查督查,巩固提高阶段(201821—228日)。将采取“四不两直”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新闻单位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工作组织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媒体曝光、集中通报整改和跟踪督办。

各企业于2018226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到产业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园区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园区中层干部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园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要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要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和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要坚决依法依规定问责。

(二)强化联动执法,精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企业要把防控大事故作为专项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结合起来,认真摸排企业重大风险点和事故易发区域、部位、环节,明确监管重点,靶向发力,精准执法,加大力度,确保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强化警示震慑。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园区和企业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广泛开展12.9爆炸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工作氛围。强化社会监督,必要时可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各企业和各有关部门每半月至少要向产业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条专项行动工作信息。

(四)坚持查改结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执法促整改,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对反复性、区域性和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要认真研究,正视在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将专项行动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措施,淘汰一批安全隐患多、生产技术落后的企业,进一步提高区域和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

附件1:临港产业区领导挂钩企业安全生产分工实施

方案

        2:临港产业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清单

        3: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

附件1

临港产业区领导挂钩企业安全生产

分工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临港产业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领导挂钩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具体分工如下:

张庆霹:负责展硕和中储粮的安全生产的督导工作,监督检查展硕和中储粮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所督导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李金铸:负责中交三航局和胜华的安全生产的督导工作,监督检查中交三航局和胜华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所督导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徐志成:负责恒成和美尔美图的安全生产的督导工作,监督检查恒成和美尔美图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所督导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孙磊磊:负责红旗、名洋和宏冠的安全生产的督导工作,监督检查红旗、名洋和宏冠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

况,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所督导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李晓亮:负责灌河国际和海中洲的安全生产的督导工作,监督检查灌河国际和海中洲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所督导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负责挂钩企业领导需结合临港产业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施行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值守,各负责挂钩企业领导负责承担各自安全生产值班小组值班值守工作的责任落实,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每天按时交接班,有情况及时逐级汇报。


附件2

临港产业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公章):                                    

序号

自查自纠

时间

隐患位置

隐患具体情况

检查

负责人

整改

责任人

整改

结果

备注

企业负责人(签字):                                                                   上报时间:


附件3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隐患名

整改责任单

单位主要负责

联系电话

督改责任单

督改责任

联系电话

隐患类别

隐患等级

隐患具体情

隐患整改措

整改完成

报人:                                                      

抄送:灌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201712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