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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67/2011-0003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1-09-15
文号: 灌农机发[2011]3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灌南县2011年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原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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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农机发[2011]34号
 
关于成立灌南县2011年阳光工程
农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农机局《2011年江苏省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苏农机人〔2011〕3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1年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2011年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钱兆兵
副局长:吴春朋
成 员:蔡正秀 王士东 张晓山 孙迎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农机培训学校,吴春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灌南县2011年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0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成立 组织 通知                                      
抄 报:省农机局、市农机局、县阳光办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1年9月15 共印20份
 
附件:
2011年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灌南县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学校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77号)和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11年江苏省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苏农机人〔2011〕35号)文件精神,推动灌南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深入实施,根据2011年江苏省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化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1年我县阳光工程农机培训任务350人,培训工种为“农机驾驶操作与维修”。围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水稻机插秧技术的推广和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的实施,重点培训插秧机使用维修保养等领域从业的职业型农民。通过阳光工程农机培训,进一步提高受训农民机插秧技术维修保养等实用技能,增强受训农民的技术应用示范辐射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机作业服务人才队伍。
二、培训对象
重点培训近年来新增的购置补贴机械的插秧机操作手,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
三、培训内容与时间安排
1、理论知识。紧紧围绕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培训水稻机插秧操作技术以及相关的农业机械安全操作技能、农业机械使用维护保养知识、农业机械田间作业技术规范、农业机械法律法规及经营管理知识等。
2、插秧机操作手知识与技能要求:掌握育秧技术、大田耕整、插秧机操作和大田管理技术与机具保养知识。
3、培训时间:严格按照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机人[2011]35号附件1:《2011年江苏省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培训,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操作实践和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24学时,操作实践时间不少于30学时。
四、实施计划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农机科技入户指导员会议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国家阳光工程培训的有关政策规定,宣传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农闲时间参加培训。明确指导员责任,由指导员负责动员科技示范户成员参加阳光工程农机培训。
2、开展培训报名登记参训人员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培训专业等相关信息,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台账》,发放全省统一的培训教材,人手一册。参加培训人员每人提供2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还需填写《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提供2寸照片3张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组织实施培训。培训以深入乡镇为主,由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学员,农机培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教学工作。采取课堂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以实践操作为主,以实用技术和实用技能培训为重点,通过课堂讲授、现场操作、参观交流、考试考核等方式开展培训,充分调动参训对象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增强培训效果。根据各乡镇的报名情况,相对集中,合理安排培训开班时间,理论培训地点设在各乡镇。水稻插秧机操作技术培训由连云港市农科所机插秧专家朱佃耀、县农机推广站技术人员和县农机培训学校老师共同授课。带学习资料、多媒体设备和机具深入乡镇,分批、分期、分段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4、教学计划
培训工种:农机驾驶操作与维修类全部培训插秧机操作手,为350人。
培 训 日 程 表

培训工种
人数
时间
地点
插秧机操作手
80
9月23日29
孟兴庄镇
50
11月1日7
五队乡
50
11月8日14
田楼乡
70
11月15日21
张店镇
50
10月9日15
汤沟镇
50
10月25日31
北陈集镇

教 学 计 划
 

培训专业
教学内容
学时安排(学时)
授课人
(责任人)
插秧机操作手
           
育秧技术
24
朱佃耀
插秧机操作及维护技术
张晓山
大田管理技术
孙迎波
           
田头指导
15
朱佃耀
观摩机插秧示范乡镇
6
张晓山
维修服务
9
孙迎波
结业考核
1
吴春朋
张晓山

5、开展考试考核。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参加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灌南县农机培训学校发放全省统一制作的结业证书。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鉴定,鉴定合格者发放由农业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做好培训总结。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结束后,应对整个培训工作及时进行书面总结,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培训方案、培训教案、考试考核试卷、培训台账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的领导,灌南县农机局成立了以钱兆兵局长为组长、吴春朋副局长为副组长,县农机培训学校、农机推广站、农机局科技股、财务股等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培训学校,负责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日常工作,张晓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县财政局、农委、人社局、阳光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部门的支持,确保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3、实行开班公示制度。每期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开班前采取张贴公告、电视滚动字幕等多种方式向农民公布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让农民了解开班情况,主动参加培训,并接受社会监督。
4、实行台帐登记制度。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台帐》。培训台帐严格按《2011年江苏省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填写。在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教师和培训学员分别签名保存备查。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
5、实行训考结合制度。将阳光工程农机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有机结合,引导参训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做到培训1人,鉴定1人,已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受训对象要提高鉴定级别。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检验培训质量,反映培训成果,提升培训水平。
6、实行定期汇报制度。2011年9月10日前将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方案上报省农机局。2011年9月15日开始实施,12月1日前实施结束。每月30日前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进展表》上报至省农机化服务站。2011年12月5日前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台帐》、培训总结上报至省农机化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