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发〔2011〕24号
|
关于申报长茂镇(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要求,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求与供给的关系,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我镇编制了(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以上请示,当否。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申报 土地 规划 请示
长茂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7月20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