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农机发[2011]37号
关于追加农机监理所创建国家“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经费的报告
县财政局:
2011年,根据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11〕3号)和省农机局、省安监局《关于“十二五”全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通知》(苏农机管〔2011〕24号)、灌政办发[2011]36号文件精神,在省市农机部门悉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乡镇、村、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及广大农机作业人员共同参与下,由我局牵头、县农机监理所承办,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国家“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并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创建期间,县农机监理所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此,共用于创建工作经费15万多元(详见附表),因县农机监理所无财政核拨工作经费,且收费项目锐减,经费紧缺,特具报告申请追加经费15万元。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复。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1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