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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18-0013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8-01-09
文号: 灌建发〔2017〕8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17〕84号 2017年度全县建筑工地综合大检查情况 通 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提高。根据住建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

2017年度全县建筑工地综合大检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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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17〕84号

2017年度全县建筑工地综合大检查情况

通   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提高。根据住建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县建筑工地综合大检查的通知》(灌建发〔2017〕69号)文件精神,我局于11月20日至29日,分成四个组对全县部分在建工程开展了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38个在建工地,建筑面积约为139.6万平方米,涉及施工单位25家、监理单位8家。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0份,停工通知书1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市场行为、质量方面、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从这次检查的整体情况来看,大多数责任主体单位质量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明显加强,工程质量稳中有升,但仍有少数备查在建项目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有的甚至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对工程各参建单位和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监管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督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安全情况

部分施工企业对项目部管理松散,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标牌不规范不齐全,材料乱堆乱放,部分裸土未覆盖,扬尘治理不达标,安全网破损严重,影响整体观感,施工从业人员“三级教育”不到位,会议记录不齐全,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对有关上级部门下达的文件不及时传达;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级保护”规范要求,部分施工现场存在电缆、电线私拉乱接现象;少数工程塔吊未经检测合格即投入使用,甚至部分塔吊拆除未履行报批程序;少数工程基坑周边无防护,未按专家论证方案实施,缺少安全技术交底;阳台、通道、楼梯口等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外墙脚手架连墙件普遍设置不足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二)工程质量方面

1、法定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我县所有在建项目基本上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基本的建设程序情况较好,但也有少部分建设单位没有完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我县所有在建工程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基本上能够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能够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责任意识。同时也有部分工程存在挂靠现象,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不到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公司对项目部缺乏应有的管理。

3、工程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大部分工程的参建单位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组织施工,各类住宅工程质量总体符合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质量通病防治等各项施工方案的措施基本得到落实。但还存在如下不足:

(1)部分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不规范。部分工程未根据规定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个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监理规划编制针对性不强;对于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监理单位未及时出具书面通知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未旁站;部分监理旁站记录反映内容不完整,与现场施工情况不一致;无监理平行检查记录。

(2)部分施工单位质量行为不规范。部分工程未根据规定配备足够的施工管理人员;部分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未有效建立,项目经理等岗位形同虚设,质量管理人员未常驻现场;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实体质量保证能力低。

(3)现场实体质量方面。二次结构浇筑质量较差;施工现场留置的砼试块内容标识不完整;砼同条件试块未放置在结构相应部位;空调板线条等部位保温施工不到位;天沟、空调板等部位防水施工不到位;现浇板和墙体存在裂缝现象。

(三)市场行为方面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建设基本程序不完善,部分建设单位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不按法定程序办理建设施工手续,违法施工现场仍然存在;部分项目部发现未到岗到位项目经理3人,未到岗到位的专职安全员12人,未到岗到位的总监2人,未到岗到位的专监2人;部分企业项目部管理组织不健全,缺少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专监不到岗到位现象仍然存在;大部分项目部都按要求建立起了质量安全责任制,但部分管理人员没有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施工质量安全未能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考核;部分监理企业未充分履行监理职责,未能及时发现或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未能全面履行领导带班检查制度;部分资料员弄虚作假,资料台账不规范、不完整,甚至有代签现象。

三、处理意见

通过本次检查,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回复上报质监站、安监站。同时,经研究决定,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混乱的企业和项目部做如下处理:

1、对此次检查中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较好的3家施工企业和3名项目经理给予通报表扬。

(1)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上城府邸项目)

项目经理:肖建军

(2)连云港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城名贵苑项目)

项目经理:陈士忠

(3)盐城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香格里拉项目)

项目经理:倪胜勤

2、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较差,存在隐患问题较多的5家施工企业和起重机械租赁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对履职不力的3名项目经理记不良行为一次,作扣分处理,录入连云港市诚信一体化平台。

(1)浙江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嘉泰御景城二期项目)

项目经理:钱利贤  扣6分

(2)连云港崇胜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能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仓库5、仓库6项目)

项目经理:陈仕华  扣6分

(3)泗阳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科府苑项目)

项目经理:刘志刚  扣6分

(4)连云港浩韵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中科府苑项目)处以罚款,记不良行为一次。

(5)灌南县鑫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中科府苑项目)处以罚款,记不良行为一次。

3、将以下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5家施工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给予黄牌警告。

(1)江苏华联建设有限公司(翡翠豪庭项目)

(2)江苏万年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润景北苑、水韵华府项目)

(3)江苏硕华建设有限公司(德福花苑项目)

(4)淮安恒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汤沟粮食储备库)

(5)江苏冠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朱圩安置小区)

4、对以下3家开发企业未办理施工合法手续擅自开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记不良行为一次:

(1)灌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铭雅居)

(2)连云港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香江国际项目)

(3)连云港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西豪庭项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及时向被查单位反馈了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相关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质监站、安监站。我局将建立跟踪监管机制,坚持“绝不放过”原则,明确专人督查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或个人一律从重处罚。

2、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年底将至,低温霜冻、雨雪严寒等不利天气会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带来严峻考验,各单位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狠抓重点工作和关键措施的落实及隐患整改,落实责任,自觉规范建设行为,防止各类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扎实提升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3、各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的现场检查台账档案。

4、提升工程监理监管水平。监理企业要进一步落实监理备案人员到岗到位管理和监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现场巡查和旁站监理,对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要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整改,并做好整改复查工作,坚决把安全质量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及时收集整理现场监理资料,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和真实性。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8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