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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594/2018-0000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2-01
文号: 新政发〔2018〕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江苏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2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和“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苏教安〔2015]4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

关于印发《新集镇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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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镇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江苏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2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和“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苏教安〔2015]4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11〕2号等文件精神,提高全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促进全镇教育事业的安全稳定和改革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部署要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建设幸福新集为载体,按照“安全、稳定、健康、文明、和谐”的总体要求,做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和安全文化建设,保护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平安校园建设水平,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基础上,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建设安全标准更高、稳定基础更牢、师生员工更满意、社会各界更认可的平安校园。

(一)防范措施先进完备

各学校校园警务室(传达室)建设符合规定要求,学校按要求设置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安保人员。校园监控、报警、消防、交通等安防设施符合建设标准、满足工作需求。校园安防系统建设成效明显,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综合防控细致严密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加强,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重视源头治理,强化教育引导,对重点人员、部位、事项实施前瞻管控,有效提升整体防控水平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了解师生关注热点,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防范人身伤害、盗窃、诈骗等各类案(事)件发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教育稳控工作到位,严防政治性、敏感性事件发生。

(三)应急处置规范高效

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及时稳妥、依法有效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师生员工熟悉信号分类、逃生路线、自救方法、处置方式,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能力

(四)安全基础坚实稳固

校内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非法聚集事件、群体性事件及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危害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刑事案件和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非法“组党结社及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不发生因管理不善被媒体曝光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15日前)

研究制定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启动“江苏省平安校园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1月23日前)

各单位、各学校对照创建标准及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完成创建材料收集整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安全基础设施完善等工作。

(三)材料申报阶段(2018年1月31日前)

镇政府牵头组织各学校对照创建标准(见附件1)开展自评,完成创建工作总结和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县教育主管部门。

(四)迎接考评阶段(2018年6月30日前)

各学校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和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各类台账资料,全面做好省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完善相应安全稳定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抓实保安派驻,推行警校共建,进一步抓好校园报警点和警务室建设。各学校要制定培训计划,将法制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职工培训内容,通过委托培训、校本培训等方式分期分批进行系统培训。

(二)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不断加大政府投入,扎实推进中小学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学校安全防范硬件等建设得到全面改善。推行校园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建设,切实抓好校园警务室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报警系统,校园重要部位应安装监控与报警设施。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新建校舍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防火建设标准.对各级各类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完善学生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障体系,全面推行校方责任保险,积极参与社会医疗保险鼓励和引导学生家庭购买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增强风险意识和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安全管理体制建设。健全和完善学校门卫、值班巡查、资产物品、食品卫生、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学生接送车辆(校车)、大型活动、危化品管理、学生宿舍等安全管理制度坚持以源头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和可能引发安全稳定事件因素的分析和研判,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制订和完善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流程,完善信息、物资、人员“三保障”,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建设,落实专人专管。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形成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信息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影响安全稳定情况动态,完善集指导、监督、检查于一体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查和追究。

(四)加强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建立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完善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学校主体履职、社会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挂牌督办等多样方式,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减少各类矛盾纠纷,有效控制刑事治安案件,坚决防止严重危害影响学校稳定事件的发生。创新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理性、有序、合法的信访秩序,保障师生合法信访权利,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努力推进矛盾纠纷有效解决。

(五)加强师生政治思想教育,充分发挥中小学德育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各学校要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习惯养成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严密防范和抵御有复杂国际背景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学生自觉抵御各种错误思潮、腐朽思想和防范邪教的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心理健康咨询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强化对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理性对待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的问题。

(六)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加强法制安全教育,积极倡导“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的安全管理新理念,着力构建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教育新机制。做好安全教育资源开发,全面推进法制和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三进”工程,将安全、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通过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安全宣传月”活动等多种渠道,使广大师生受到系统的公共安全和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重视学校安全教育、个个维护校园稳定”的安全文化氛围加强互联网和校园网的管理,对网上舆情和敏感信息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和打击利用网络进行组织宣传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活动和有害政治信息在校内传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打造“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是建设平安灌南、幸福新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是确保教育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要从平安灌南、幸福新集建设大局出发,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集中学,负责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要明确目标职责,将创建工作与本单位重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平安校园”建设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要认真履行创建主体责任,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和“一岗双责”制度,把创建各项工作落到位。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通过“声、屏、网、报”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要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师生家长和社会的参与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强化协调配合。镇派出所、市场管理分局、安监所、司法所、城管队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整治项目台账、限期治理承诺、执法联动、社会监督等制度,形成以创建带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附件:新集镇创建“ 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工作标准及任务分解表

附件:

新集镇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指标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要点

牵头单位

协助单位

1

组织

领导

(12分)

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的领导小组,负责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

2

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

创建办

各学校

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1

领导小组每月未召开专题会议扣1分

创建办

示范县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纳入财政保障体系,纳入对部门和学校的考核内容

3

未将示范县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扣1分,未纳入财政保障体系扣1分,未纳入对部门、乡镇和学校的考核内容扣1分

财政所

各学校

认真制订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有目标计划、有落实措施、有考核奖惩

2

未制订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扣2分

创建办

各学校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镇政府与各成员单位、所辖学校,签订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

2

未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扣1分,未层层签订责任书扣1分

创建办

各学校

学校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人员“一岗双责”的学校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

未建立学校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扣1分,责任不落实扣1分

创建办

各学校

2

安防

建设

(18分)

中小学、幼儿园建立校园安全保卫机构并配备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保卫干部,按照《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配备校园专职保安人员,落实保安人员待遇,提高保安人员素质,稳定保安队伍

5

校园安全保卫机构不到位扣1-2分,专兼职保卫干部、专职保安员配备不足扣1-2分,保安人员结构、待遇不合理扣1-2分

派出所

各学校

序号

指标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要点

牵头部门

协助部门

2

安防

建设

(18分)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构建校园安全责任体系

4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扣1-2分,校园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扣1-2分

安监所

各学校

完善校园技防设施,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以镇为单位,建立校园视频监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5

技防设施未达标准扣1-3分;未建立全镇校园视频监控平台扣2分

安监所

各学校

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都建有合格警务室,做到警务室外观标示、安防器材、警务公开、工作制度、基础台账“五统一”;有与公安“110”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

4

校园警务室建设不达标扣1-2分;无与“110”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扣1分

派出所

各学校

3

周边

环境

(15分)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健全,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考核、有总结。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校园周边突出问题

4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不健全扣1分,未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扣1-2分;领导小组未每年召开联席会议扣1分

安监所

各学校

每年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与整治行动,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

2

未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与整治行动扣1-2分

安监所

各学校

校园周边无违规违法经营的各类摊点、黑车、网吧和娱乐场所等

5

校园周边存在违规违法经营的各类摊点、黑车、网吧和娱乐场所等视情况扣1-5分

城管队

派出所

各学校

护校安园行动措施有力,护学岗和护校志愿者的作用明显,校园周边斑马线、减速带、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施齐全,学生上下学时段交通秩序规范

4

护校安园行动开展不力扣1-2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施不完整、交通秩序混乱扣1-2分

城管队

各学校

序号

指标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要点

牵头部门

协助部门

4

安全

管理

(15分)

校车安全工程推进有力,日常监管督查到位,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范有序

3

校车安全工程推进不力,日常监管督查不到位,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不规范扣1-3分

派出所

各学校

按照消防“四个能力”建设要求,配齐配备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经常开展消防演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到位,校园无火灾事故。

4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扣1-4分

安监所

各学校

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定期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校内无D级危房

2

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校园内有D级危房扣1-2分

校安办

各学校

认真落实《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现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3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未能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扣1-3分

市场管理分局

各学校

定期开展“六病”防治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无传染病在校园内爆发和流行,校内商店无“三无”、自制食品,饮水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卫生要求

2

校园内传染病防控和卫生管理工作不力扣1-2分。

市场管理分局

各学校

校内特种设备和危化品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

特种设备和危化品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扣1分

创建办

各学校

5

隐患

整治

矛盾

化解

(12分)

镇派出所、市场分局、安监所、司法所等办站和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正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重大隐患按期整治率100%

4

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扣1分,未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重大隐患按期整治率未达100%扣1-3分

安监所

各学校

镇派出所、市场分局、安监所、司法所等办站和学校建立健全涉教涉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各种问题与矛盾,无师生集访、闹访、越级上访等

4

未建立健全涉教涉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扣1分,发生师生集访、闹访、越级上访等扣1-3分

创建办

各学校

建立教育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作为决定、实施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活动的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

4

未建立教育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扣1-4分

创建办

序号

指标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要点

牵头部门

协助部门

6

教育

演练

(10分)

将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

3

未将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扣3分

创建办

督导室

基教科

镇内至少建有一处以防溺水、防地震、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急体验等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基地

2

无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基地扣1-2分

实践基地

定期组织学校负责人、校园安保人员、后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

2

未定期组织学校负责人、校园安保人员、后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的扣1-2分

创建办

各学校

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常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3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全扣1分,未经常开展应急演练扣1-2分

创建办

各学校

7

工作

绩效

(18分)

镇平安校园建设、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绩效处于全县前列

4

工作绩效考核未进入全市前列扣1-4分

创建办

无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安全责任事故、校园伤害事故和刑事案件

6

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安全责任事故、校园伤害事故和刑事案件扣6分,情节特别严重者“一票否决”

派出所

无教师罢课、学生罢课等情况

3

发生一起教师罢课、学生罢课扣3分

派出所

司法所

各学校

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舆论对校园安全环境满意度达到80%以上

3

满意度达不到80%扣3分

创建办

各学校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及时,舆论管控有效

2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不及时,舆论管控不力扣2分

安监所

各学校

8

工作

创新

(加分)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做法和经验在省、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物和会议上宣传报道或推广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做法和经验在国家级以上主流媒体、刊物和会议上宣传报道或推广,每次加2分,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物和会议上宣传报道或推广,每次加1分。加分总和不超过5分

创建办

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