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0号)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连教督委办〔2018〕1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月26日至2月27日组织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灌南中专。
二、检查内容
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各校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各校的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情况等,实现所有学校全覆盖。
三、工作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检查工作,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对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形成检查过程记录材料,找出存在问题和短板弱项,逐项逐条及时解决,并撰写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于2月26日前将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加盖公章)上报局督导室。
2.各督查组在督导检查工作中要认真细致、客观公正,注重查缺补漏,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向被检查学校反馈督查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各组在督查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廉洁自律,原则上不在被检查学校用餐,确需用餐的须按学生用餐标准在学校食堂就餐,不准超标。
特此通知。
附件: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灌南县教育局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