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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2018-0001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8-03-12
文号: 灌农机发[2018]1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现将《2018年灌南县农机化工作信息报送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2018年灌南县农机化工作信息报送奖惩办法为充分调动全系统人员报送农机化工作信息的积极性,不断…

关于印发《2018年灌南县农机化工作信息报送奖惩办法》的通知(原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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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8年灌南县农机化工作信息报送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


2018年灌南县农机化工作信息
报送奖惩办法

为充分调动全系统人员报送农机化工作信息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全局农机化工作对外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反映农机工作动态,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奖惩对象
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及县行政中心农机局窗口派驻人员。
二、信息任务
年信息任务6条/人。
三、信息内容
贯彻落实省市主管局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思路、工作部署和措施等;农机工作动态、项目实施进度、重点工作情况;省、市、县领导到本系统参观、视察、调研活动等;其他与农机工作有关的重要事项和亮点工作等。
四、报送要求
所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主题鲜明,符合实际,言简意赅,编排整齐;尽量用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实,体现快、准、新、短、精的特点。严禁整抄整脱、数据不实。
五、奖惩办法
1、年信息任务主要指系统网站(市网、省网、部网),每超1条奖励5元,年终完不成任务的每少1条扣50元(从目标奖扣除)完成任务的不奖不罚。
2、被灌南在线网站、灌南V讯录用的,每篇奖励5元,奖励范围仅指上述两家,奖励不封顶。
3、被灌南日报、灌南电视台、县市有关部门简报、江苏新时空、江苏电视台及其它、我苏网头区、交汇点首页、苍梧晚报、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发布、扬子晚报、连云港日报录用的,每篇奖励40元,奖励上不封顶。
4、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日报、央视新闻联播、央视其它(台)录用的每篇奖励50元。
5、所有稿件只奖励第一作者,电台类奖励原则上不超过4人,以上信息可重复奖励。
6、奖励稿费每季度结算1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相关说明
1、系统网站录用信息由局办公室按月统计公示,其它网站及报刊录用由投稿人提供录用佐证资料。(信息报送可通过QQ发给局办公室人员,也可按单位报送)。
2、所有来稿请注明部门(单位)与作者。
3、本奖励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