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中央环保督察将进行“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5月份将到灌南县检查。为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我镇认真梳理问题,针对我镇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改目标
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举一反三,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灌政办发〔2018〕27号》文件精神,我镇认真排查梳理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到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堆沟港镇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村(居)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汝全任主任、赵明亮任副主任。负责协调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责任意识,做好举一反三。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扎实加快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作,整体推进整改。堆沟港镇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分布范围广,涉及点位广、要求多,解决任务重、难度大。整改工作要强化部门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精准发力,全面依法推进和确保整改工作快速有效完成。
(三)建全清单管理,逐一排序销号。按照“一个问题一个编码”的办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进行登记造册,明确问责任单位、责任人、销号时间节点,列出整改工作计划表,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不同整改措施,对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四)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报送信息。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要细化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并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对接联系,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报送至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范围
此次环保专项整改行动的范围为全镇辖区内,重点是新港沿线、产业大道沿线各村(居)及延伸到全镇31个行政村(居)村内每户人家屋前屋后突出环境问题,以及村际干线(东腰村-八尺村-四圩村)、重点村(头队村、小港村、三队村、八尺村、四圩村、东腰村)、整洁村(四队村、六队村、七队村、刘集村、八队村)等。
附件:堆沟港镇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事项一览表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