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引号: 01430892X/2018-0002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议案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03-06
文号: 灌教发〔2018〕2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为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全面推进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提升办学内涵,根据《灌南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县…

灌南县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为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全面推进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提升办学内涵,根据《灌南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在全县教育系统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支持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卫”工作开展。

    二、工作目标

    1.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将广大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形成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2.让全县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文明、卫生、健康、环保等意识明显增强,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

    3.在全县教育系统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长时期的宣传创建工作,推动“创卫”工作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4.确保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教育系统承担的创建任务并通过验收,为灌南成功跨入国家卫生县城作出贡献。

    三、工作内容

    1.大力宣传创卫工作。各学校要在适当位置设置“创卫”宣传标语、户外电子屏等;要设置“创卫”宣传专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要利用向师生发倡议书和举行签名仪式等形式,着力宣传“创卫”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取得的好成效,大力宣传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生动实践和创建工作先进典型。

    2. 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各学校要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体艺[2008]12号)文件精神,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到“六有”即: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考核。全县中小学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有计划、针对地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每学期不少于1次。

    3. 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治理。一是清除垃圾,协调城管等部门清理好校园及周边垃圾,做到随时产生、随时清理,使校园及周边得到彻底净化。二是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下大力气清理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走廊、楼梯无卫生死角、无污迹。

    4.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各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积极开展绿化、美化,结合各自实际,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努力创造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同时做好建筑工地专项整治,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处置,及时清理。

    5.积极做好疾病防控。全县600人以上的学校均要设置学校卫生室及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有健全的卫生室规章制度。所有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聘请有资质的心理教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缓解学生生活、学习压力。各校进一步做好每学期的学生视力筛查工作,积极配合县卫生部门做好一年一度的学生常规体检和初中、高中阶段的新生入学结核菌素筛查工作。对学生的主要健康问题进行数据分析,提出干预措施,开展相应的干预行动。小学、幼儿园要和卫生防保所做好沟通对接,认真做好学生疫苗查验及补种工作。

    6.做好食品卫生工作。各学校要落实“明橱亮灶”要求,严格餐具消毒和存放,操作间环境整洁,主、副食品贮藏符合卫生标准,有防鼠和防蝇设施。严禁“三无”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向学生出售,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学校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水卫生标准》。

    7.做好控烟工作。各学校要积极参与创建市级“无烟单位”。要有控烟制度并置于醒目处,有专人管理,有定期检查记录。要有规范标准的禁烟标志,禁烟范围内无吸烟者和烟具、烟蒂、烟灰。

    8.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卫生城”系列活动。一是向学生家长印发“小手拉大手,共建卫生城”倡议书,将健康卫生的理念传播到每个家庭,倡议家长争做文明卫生的灌南人。二是开好“红领巾(共青团)向家长捎句话”卫生行动主题队(团)会,引导、组织少先队员(共青团员)与家长一起学习卫生公约,增强卫生意识,养成卫生习惯,与家长“手拉手”共建卫生家庭。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2月)。制定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要求,成立全县教育系统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3月-4月)。各学校、局机关有关科室根据县级和本系统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对照责任分解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努力做到阶段性工作与整体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8年5月)。局目标督查科和体卫艺科组织人员对各校创建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邀请县创建指挥部领导和专家对本系统承担的目标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对照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全面达标。

    (四)迎接验收阶段(2018年6月)。做好创建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现场准备相关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县城综合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体卫艺科,负责制定方案、协调推进、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履行职责,把“创卫”工作各项内容、标准贯穿到宣传教育及各种活动中,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局机关科室、各学校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结合自身实际,细化、量化工作目标任务,逐项逐条分解,明确工作标准,定出时间表和进度表,确保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同时要建立“创卫”工作档案,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收集、整理各项创建资料,以备考核测评。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LED显示屏、国旗下讲话、班(队)会等载体,大力宣传创卫目的、意义、措施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广泛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创建工作纳入各学校、局机关有关科室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创建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办整改。同时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成效不佳的科室、学校和负责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任务分解表

                                   灌南县教育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