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8〕4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灌南县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3日
灌南县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天气干燥,加之生产、生活中用火、用电、用气猛增,且重大节日集中、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诱因明显增加,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火灾形势平稳,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主要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以落实有关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依法监管为手段,全面排查和消除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施工、燃气管理、物业小区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实现建设系统火灾防控目标,县住建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和下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局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燃气、物业等有关企业要结合县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将开展火灾防控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等要求,全面及时地传达到每个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燃气、物业等相关企业和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督促和指导各有关单位扎实开展火灾防控工作。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
四、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建管处、安监站负责)
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大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情况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特别是对电气线路的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加大对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监管力度,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墙改造材料。
(二)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公用事业科、燃气办负责)
要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整改管道、设施、报警装置等埋深不足、与其他管道及窨井交叉、明设管道未进行外加保护、不同材质管道连接点、温度补偿段及变形补偿管段等隐患,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志;督促燃气企业加强临近高层建筑的场站内部安全管理与巡查,按照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对输配管网、液化气贮灌站、供应点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抓好燃气管网隐患点整治和用户安全用气。
(三)物业小区、保障房消防安全(物业管理科、房产处、经适房中心、房改办负责)
要加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管理区域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排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使用情况,消除小区楼道内堆积的易燃易爆物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物业小区各项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对保障房日常巡查力度,切实做好保障房区域内的防火灾事故的安全整治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治理整改阶段(2018年1月21日至3月21日)。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和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燃气、物业等有关企业要对照主要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3月底)。各有关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消防管理。冬春两季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期,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用火、用电增加,火灾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这段时期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燃气、物业等相关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依法监管为手段,全面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要结合上级部署以及省、市、县近期印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工作措施,重点抓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督促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燃气、物业等有关企业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消防隐患“回头查”行动。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的督查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和部门联动,确保防控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要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了解建筑施工、燃气、物业等相关企业组织开展火灾防控的进度情况,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有关企业实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跟踪整治。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议公安消防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