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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18-0001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8-03-27
文号: 灌建发〔2018〕1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灌建发〔2018〕11号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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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18〕11号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

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佳节,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8〕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冬季期间,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增多,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时期。加之春节临近,民工返乡心情迫切,情绪波动较明显,也极易引发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春节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狠抓企业主体责任,以更加扎实的措施、更加有力的行动,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民工安全返乡。

   各建筑业企业、施工项目部要加强值守制度,从现在起至节后复工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8〕35号)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6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