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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18-0001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8-03-27
文号: 灌建发〔2018〕17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18〕17号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扎实做好我局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特制定《灌南县住建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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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18〕17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局创建国家卫生

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扎实做好我局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特制定《灌南县住建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灌南县住建局“创卫”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2.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物业小区责任分工表

3.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建筑(拆迁)工地责任分工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26日

灌南县住建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灌南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打造文明和谐、整洁有序、干净卫生的城乡环境,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如期实现,结合住建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实现六个根本变化”战略部署,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中去,通过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全方位的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县城环境,提升城市品味,努力把灌南打造成“优质精品城市、水绿生态新都、现代宜居家园”。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等相关指标要求,迅速启动各项创建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确保完成住建系统承担的各项指标任务,为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贡献力量。

三、工作内容

按照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住建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主要涉及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市政设施优化、黑臭水体整治、道路和园林绿化提升、城市亮化提升、建筑工地整治、物业小区整治等10个方面。同时针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全面攻坚,强力推进。(具体创建内容及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四、工作步骤

1、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2月)。成立创卫领导小组,明确创卫工作责任制,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创卫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创建目标管理体系,形成高效运转的创建工作机制。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启动全局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创卫工作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集中攻坚阶段(2018年4月底前完成)。各单位对照局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加强薄弱环节整治提升。围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要求,重点开展物业小区、重要水体、建筑工地等环境综合整治,对城市亮化、道路和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优化等进行提档升级,强化督查,强势推进,确保城区面貌显著改观,以期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3、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5底前完成)。完成所有创建工程项目,各项创建指标均达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对省、市创卫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项逐条进行整改,查漏补缺,巩固提高,确保2018年5月底前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4、迎接验收阶段(2018年6底前完成)。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迎接省考核验收专家组对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暗访和技术评估,并根据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评估顺利通过,直至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命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也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照创建指标,结合各自职责分工,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全系统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关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创卫工作的目的、意义,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要通过召开动员会、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努力营造良好创卫环境。

(三)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创建工作任务,离不开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各单位要相互密切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要及时互通信息,协调处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突出重点,加强督查。创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细化目标任务,细排时间节点,及时掌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局“创卫”办公室将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并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纳入年度重大专项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1

灌南县住建局“创卫”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工作类别

具体任务及要求

完成进度安排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责任人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建立爱卫会组织和创建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2018.2

杨  军

办公室

马凯平

2.制定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评比、有检查。收集创卫相关资料,做好台账,实行档案管理。

2018.2

嵇道峰

王康勋

局创卫办、财务科

于  宇

吴绵萍

3.坚持“爱国卫生月”活动制度,“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明确,有计划、有行动、有检查、有记录、有评比、有总结,成效显著。组织开展卫生单位创建活动。

2018.4

杨  军

办公室、工会

马凯平

何雷丽

4.设立创卫投诉热线,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2018.2

杨  军

政策法规科

陈晶晶

5.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足额及时落实。按期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2018.2

嵇道峰

王康勋

局创卫办、财务科

于  宇

吴绵萍

6.结合住建行业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卫生健康知识,职工卫生知识知晓率≥80%。有健康教育工作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行业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

2018.2

王康勋

局创卫办

于  宇

7.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公共场所(如会议室、集体办公室、厕所、电梯等场所)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无烟蒂、无吸烟者。不能完全禁烟的单位,设立吸烟区,吸烟区设有明显的“吸烟区”字样,有座位,摆放盛水的烟缸,并设有“吸烟有害健康”等警句。单位及公共场所配备吸烟劝导员。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2018.4

王康勋

局创卫办

于  宇

8.健全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配备1名专(兼)职病媒生物防制人员;配备人员均不得挂名或临时顶替。所有专(兼)职人员应培训合格后上岗。

2018.4

王康勋

姜  辉

局创卫办、建管处

于  宇

解晓东

二、创建氛围

营造

1.住建局、房产处大楼制作2块以上、大小不低于2平方米的美观且相对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局网站开设创卫专栏,网站首页和单位电子显示屏上设置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标语,单位内部和外墙设置创卫宣传广告。

2018.4

杨  军

办公室

马凯平

2.城区路灯广告牌、灯箱广告等处设立统一、规范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标语。

2018.4

杨  军

路灯所

刘志军

3.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在其围墙墙面设置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或健康知识宣传标语或宣传画。

2018.4

张帆、姜辉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

中心、建管处

王君华

解晓东

4.各物管小区的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标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在小区出入口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卫生知识宣传栏,每两月至少更换一期内容,有底稿保存。

2018.4

王康勋

杨  红

房产处、物管科

颜建华

5. 配合整治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设施,清除沿街及小区楼顶、墙体、桥体、交通护栏、灯杆、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

2018.4

包  能

城投公司

韩大千

6.按照《江苏省城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结合城市特色文化塑造,编制户外广告规划,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加强设置管理,做到布局合理、设计精美、形式新颖、特色浓郁。

7.在建成区范围内主要路口、繁华路段设置大型创卫宣传牌。

三、市政设施优化

1.按照高标准、高品位、高质量的要求,对标准较低的主要道路路面、人行道板和市场商城、居住小区周边道板砖实施升级改造;

2.对城市各类市政设施,包括公共设施破损、缺失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维修、更换、添置破损或缺失的各类市政设施。要求城市主次干道、街巷路面和人行道平整、完好、畅通,道缘石、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基本无裸露地面。道路上设置的井(箱)盖等保持齐全、完好、正位,无缺损,不堵塞。道路、桥梁及其各种附属和公共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加大重点场所公共厕所等设施建设,要不低于二类标准,建成区无旱厕;

3.配合开展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小型车辆停车供需矛盾。推进货运车辆停车场建设,杜绝货运车辆在建成区域内停放。

4.配合推进建材市场工程扫尾和手续完善,争取早日投入使用。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以及住宅小区、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规划设置建材加工经营点,引导各经营点进入专业市场规范经营。

5.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各类破损、缺失的市政公共设施及时发现、及时修复。

2018.4

谷家梁

李晓霞

杨  军

王树仁

包  能

规划局

城投公司

城乡规划科

建工办

公用事业科

周  坤

刘从喜

王抗美

范建钟

四、黑臭水体整治

1.继续实施对周口河、北环河、悦来河、调度河、郑于大沟等重要水体的整治和绿化工作。完善雨污分流规划,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消除河道黑臭异味,提高水环境质量。下水管网覆盖率≥80%,排水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无污水溢流,无缺损井盖;乡镇下水道管网覆盖率≥60%。

2.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有管理措施,相关监测资料齐全,档案资料完整。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5%以上。

2018.4

李晓霞

王树仁

包  能

规划局

城投公司

公用事业科

周  坤

刘从喜

王抗美

五、园林绿化提升

1.加快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化和绿色长廊等建设,完善绿地结构,增设绿化小品,实施河湖建绿和拆旧建绿,推进生态步道、河滨公园和小游园建设。

2.全面改造提升城市重点部位、主次干道、主要节点以及出入口的绿化景观,消除黄土露天现象,营造色彩丰富的城市绿化景观。

3.全面提升绿化管养水平,定期浇水、施肥、修剪、除草、防治病虫害,缺株、死株适时补植;切实加强绿地动态保洁,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枯死枝干和落叶。

4.城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

2018.4

李晓霞

杨  军

包  能

规划局

城投公司

园林所

袁春林

沈  慧

韩大千

六、城市亮化提升

1.按照“高标准、上档次、显特色、出精品”的原则,大力推进主要桥体、楼体、河岸水体和重要节点、重点区域、主要路段景观小品亮化建设,着力打造夜景亮化景观,对档次低、能耗高、损坏缺失的各类亮化设施进行全面修复和改造升级。

2.完善城市照明设施,深入推进路灯节能改造和老旧路灯改造,全面提高城市绿色照明水平,城市道路装灯率100%,亮灯率100%。

2018.4

杨  军

路灯所

刘志军

七、建筑工地整治

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1.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打造省、市、县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不少于10个。

2.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和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临时环境卫生设施到位。工地临时厕所为水冲式,有专人洗刷保洁。

3.道路建设、临时开挖等市政施工工地有围挡,建筑工地实行封闭施工,周边设置不低于1.8m的钢性围挡。

4.施工应及时清运渣土,采取措施防止扬尘和污水污染周围环境,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放置,定期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并根据季节做好除“四害”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泥浆等不得污染城市环境,不得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

6.驶出场地的车辆应保持整洁。工地出口处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相应的泥浆沉淀和排水设施。

7.建筑工地的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

8.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2018.4

姜  辉

包  能

城投公司

建管处

解晓东

刘从喜

八、物业小区整治

1.重点加强物业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物业管理三年提升计划”,探索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新模式,打造精品物管示范小区,年内创建市级以上示范物管项目2个。

1)物管小区爱卫组织和制度健全,台帐资料齐全规范;

2)小区内部基础设施要完善。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无积水。下水系统完好、畅通,窨井盖齐全。公共厕所为水冲式。环卫设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更换小区所有破损垃圾桶;

3)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区内无乱搭乱建、无乱设摊点、无乱堆乱放、无违章占道楼道无杂物、无乱贴乱画,墙面清洁;

4)小区内道路两侧全部绿化或硬化,做到黄土不见天;

5)干道两旁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禁止利用违章建筑开展经营活动;小区内经批准设置的临时摊点群不得影响交通、市容和环境卫生,不得占道经营;

6)辖区内无暴露垃圾、无乱抛乱扔、无乱丢废弃物、无路面积尘,绿地、院落清扫保洁率达98%以上,做到无杂草、无卫生死角,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7)公共场所有醒目、足量、固定的禁烟标志,积极开展争创无吸烟单位活动;

8)积极开展“四灭一禁”工作,定期开展“四害”灭杀工作,居民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养犬需经公安部门批准,并定期进行预防接种,做到遛狗牵绳。

2.扎实推进10个老旧小区及单位家属区改造工作。

1)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序整治违章搭建,改造老旧管线,修整破损道路,补建绿化植被,修缮残墙断壁,增添必要的停车、路灯等管理设施。

2)加强环卫保洁,及时清运垃圾杂物和建筑装潢垃圾。

3)配合完成建成区老旧小区(单位家属区)厕所提档升级、改造、维修、刷新工作;采取拆除、新建、改建等措施,取消责任范围内所有公共旱厕和居民户外旱厕。推进专业化物业服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2018.4

王康勋

杨  红

房产处

物管科

颜建华

九、拆迁工地整治

1.对已列入拆迁计划的棚户区项目,要配合开展集中清理暴露垃圾、影响市容的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并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设施等,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2.对已拆迁地块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各类废弃物及卫生死角,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密闭贮存运输,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拆迁施工工地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待建场地应设1.8m以上的实体围墙。

3.加强拆迁地块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除“四害”工作方案,落实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并自行购置准备消杀药品器械进行“四害”灭杀工作。组织开展集中消杀工作,责任范围内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2018.4

张  帆

房屋征收与补偿

服务中心

王君华

十、生活饮用水

安全

1.配合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警示标志,各类标志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县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建成水源地污染来源防护和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置以及净水厂应急处理等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

2.有针对饮用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设备和应急演练。

3.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

4.小区直饮水应满足以下要求:

(1)管道直饮水生产单位应取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使用的净水设备、输配水设备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具有卫生许可批件。原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要求。采用反渗透水质净化技术时,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2)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应取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设备的放置应远离垃圾房(箱)、厕所、禽畜饲养、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原水水质和出水水质卫生要求与管道直饮水相同。

2018.4

王康勋

王树仁

物管科

公用事业科

颜建华

王抗美

附件2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物业小区专项整治责任分工表

序号

小区名称

坐落社区(村)

责任单位

备注

1

城市花园

镇郊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2

颐和家园

镇郊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3

龙都花园

镇郊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4

润景豪庭

镇郊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5

南大院

镇郊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6

锦绣名园

镇郊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7

明珠苑

镇郊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8

香悦四季

镇郊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9

南苑小区

镇郊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10

瑞景桦庭

镇郊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11

顺昌南苑

镇郊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12

锦绣华都

人民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13

亨通家园

人民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14

东方花园

人民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15

南门大街

镇东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16

中心花园

镇东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17

华景苑

镇北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18

新气象一期

镇北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19

新气象二期

镇北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20

文昌苑西区

镇北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21

上城国际

镇北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22

华富世家

镇北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23

东方红新村

于营村

房产处、物管科

24

文昌苑东区

于营村

房产处、物管科

25

盛世华城

于营村

房产处、物管科

26

陶然居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27

锦绣丽都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28

国诚华庭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29

翡翠豪庭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30

亿科杏园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31

锦绣馨园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32

中科府苑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33

金德花园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34

灌南春天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35

同天首府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36

中江国际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37

润天都汇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38

清华园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39

星洲第一城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40

金御名城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41

黄埔银都城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42

城市之光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43

世纪华城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44

名仕佳园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45

信安阅城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46

世纪尊园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47

乔庄新村

曹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48

加州水岸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49

悦府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50

一品嘉苑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51

凤凰城A区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52

凤凰城B区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53

华夏豪门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54

新文化家园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55

苏淮文苑小区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56

佳蓉翰林院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57

金佩家园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58

德汇花园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59

怡景嘉苑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60

申城名贵苑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61

惠庄新苑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62

鹏程南苑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63

公路花园

新东村

房产处、物管科

64

丽景天城

新东村

房产处、物管科

65

嘉泰御景城

新东村

房产处、物管科

66

人和之家

镇西村

房产处、物管科

67

镇西新苑

镇西村

房产处、物管科

68

香格里拉

同兴村

房产处、物管科

69

铜灌世纪家园

开发区

房产处、物管科

70

新城壹号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71

昌和园

于营村

房产处、物管科

72

清水湾

于营村

房产处、物管科

73

东城首府

周庄村

房产处、物管科

74

海西雅居

镇中村

房产处、物管科

75

翠湖一品

朱圩社区

房产处、物管科

注:未列入本表的已开发小区和新开发小区创卫任务由房产处、物管科牵头负责。

附件3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建筑(拆迁)工地专项整治

责任分工表

序号

建筑(拆迁)工地名称

责任单位

备  注

1

洲业汽车城

建管处

2

香格里拉

建管处

3

汇金国际

建管处

4

香江国际

建管处

5

泰瑞华府

建管处

6

黄浦银都城

建管处

7

申城名贵苑

建管处

8

上城国际二期

建管处

9

文昌苑(西区)

建管处

10

文昌苑(东区)

建管处

11

顺昌北苑

建管处

12

丽景天城

建管处

13

嘉泰御景城

建管处

14

名仕家园

建管处

15

灌南春天

建管处

16

同天首府

建管处

17

新城华府

建管处

18

信安阅城

建管处

19

中科府苑

建管处

20

德汇花园三期

建管处

21

上城府邸

建管处

22

水韵华府

建管处

23

一品嘉苑

建管处

24

凤凰东郡

建管处

25

润景北苑

建管处

26

铜灌小区二期

建管处

27

加州水岸

建管处

28

新港嘉苑

建管处

29

悦府

建管处

30

瑞轩学府

建管处

31

朱圩安置小区

建管处

32

体育馆

建管处

33

木材公司南侧地块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34

四中南侧地块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35

翡翠豪庭西侧地块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36

新城一号东侧地块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37

气象局南侧地块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38

二中东侧地块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39

香悦四季南侧地块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40

于营村部周边地块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注:未列入本表的所有新开发地块、拆迁待开发地块以及临时性施工场地(道路建设工程由施工主体负责)创卫工作都由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建管处牵头负责。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印发



政策解读:《灌南县住建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